拘留需要哪些程式?秋風o老頭2021-12-20 02:05:51

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註明有關情況和理由,經部門領導稽核,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稽核,由檢察長決定,再送交公安機關執行;對於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先行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同時立即辦理拘留手續。由於我國法律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因此,對於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應當由公安機關執行,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應持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並宣佈對其實行拘留。然後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絕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的,執行人員應在拘留證上註明。

拘留需要哪些程式?@嚕啦嚕啦嚕啦咧嚕啦啦2021-12-20 00:50:05

1。

對於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當辦案人員認為犯罪嫌疑人達到須刑事拘留的條件時,應依法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由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最後由提請批准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2。

對於檢察院自行偵查的案件(如貪汙賄賂等),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稽核,檢察長決定。 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要將拘留的決定書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 公安機關要立即執行,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然後,是上門對嫌疑人執行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