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0-04-10 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2019年修訂)第14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時,第13條規定,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才可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① 電子簽名製作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② 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③ 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④ 簽署後對資料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結合上述規定,合法有效的電子簽署行為應該符合“真實身份、真實意願、防篡改”要求。

電子合同簽署後,當事人只需鑑定電子簽章就能夠快速識別簽署人的身份和簽署內容等重要資訊,從而避免印章偷用、盜用,合同篡改等違規行為。

目前,除了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係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等不適用以外,其餘業務普遍適用電子簽章。

隨著國家各級政府的積極推廣應用,電子簽章已經逐漸從政府機關向地產、金融、醫療、教育、汽車、生產製造、批發、食品、高校、網際網路機構等各個行業全面覆蓋。

電子簽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0-04-10 回答

電子合同作為合同一種書面形式,在作為證據使用的時候,首先應當判斷該合同是否有效成立。電子合同需要滿足合同有效成立的要求。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有效成立須符合:

(1)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法,即電子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電子合同當事人真實的表現了其內心的效果意思,效果意思與表現行為一致;

(3)合同內容合法,即電子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標的明確且可能,即電子合同的要約和承諾的內容需明確且具有可履行性。

除此之外,作為合同的一種特殊的書面形式,線上簽訂的電子合同還需滿足其他要求,即電子簽名的可靠性。我國《電子簽名法》第13條規定“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製作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資料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五)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凡是滿足上述四個條件的即可認定為可靠的電子簽名,起到與手寫簽名同樣的效力。

有效的電子合同需要注意合同本身與電子簽名的有效性。電子簽章能夠實現作為電子簽名的有效性,則能夠生效。

電子簽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0-04-11 回答

根據《電子簽章法》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檔案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的電子合同才被法律認可。微籤正是一家支援國家權威機構頒發的的CA數字證書,Ukey證書即支援RSA國際標準,也支援SM2國密標準,可檢視簽章有效性,真實身份,簽章時間等,簽章後的檔案不能修改,具備法律效應。

電子簽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0-04-11 回答

有效。

傳統的合同檔案是打印出來後蓋章。現在可以有了電子印章,檔案直接在電文中蓋章。根據電子簽名法,蓋過合同章的電子合同檔案可以作為法律依據的。

至於打印出來的檔案,是否與電子簽章的合同是同一份檔案,得看是否提供有防偽列印的功能。

電子簽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0-04-11 回答

電子簽名法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只要是簽名或蓋章有效、合同雙方都承認該電子簽章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