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級讀後感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0-05-21 回答

《長腿叔叔》:我一進書城就被《長腿叔叔》這個書名給吸引住了,我拿了一本仔細看了起來,立即被書中的故事給吸引住了。趕快賣回家,認真讀起來······

該書講述的是一個女孩認真求學、奮發向上的感人故事。

女主人公茱蒂是一個孤兒,她從小在孤兒院長大。她每天都在繁忙中度過,既要完成孤兒院的工作,又要堅持學習。她卻堅強地克服了各種困難,後來,她在好心人“長腿叔叔”的資助下讀了大學。 茱蒂的大學生活並不是很順利的,由於她生長在孤兒院,她有些自卑,有些無知……面對同學的嘲笑和鄙視,茱蒂沒有洩氣,而是加倍努力地開擴自己的視野。經過一次次的嘗試,她終於成了一名作家。她幾乎每週都有要給恩人“長腿叔叔”寫信,寫的大多數是學校的趣事。在第一封信中寫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叫你一聲長腿叔叔。”而最後一封信是這樣寫的:“這是我寫的第一份情書·······”

讀完成這本書,我懂得了堅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階梯。我被書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打動,她天生樂觀、坦誠、堅強,特別是她那刻苦學習的精神和積極向上的性格,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錯誤,能夠正確對待,並不斷改進。她用讀書來平衡和正常家庭長大的孩子的差距;她學會了愛,並開始感恩,勇於承認自己犯過的錯誤,願意為此而道歉;這個平凡的姑娘努力要自己變得不平凡,用自己的努力去爭取屬於自己的幸福。 茱蒂的精神使我慚愧,如今,父母為我們創造了最好的學習環境,可我卻不能像茱蒂一樣堅強、認真地學習。缺少的正是茱蒂身上所擁有的堅定的信念及頑強的意志。讀完這本書以後,使我知道了堅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階梯。生活需要奇蹟,而最大的奇蹟就是我們自己。我們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去爭取屬於自己的幸福。

《八十天環遊地球》

今天上午,我津津有味地讀了一本書——《八十天環遊地球》。它是法國著名科幻小說家儒勒·凡爾納的一部作品。它主要講了一位英國紳士菲利斯·福格先生因為在改良俱樂部裡與朋友們打了個賭,用20000英鎊賭他可以在80天內環遊地球一週。他從倫敦出發,只用80天的時間環遊地球一週的故事。

當我讀完這本書,感到回味無窮。福格先生花了高價環遊地球一週。他最終贏得了賭注。福格先生因為有了信心,相信自己不會被困難所壓倒,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這件事的。他那堅定的意志讓他不半途而廢,堅持到底,對勝利的希望充滿無限的追求。

其實我們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樣,用信心和實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敗了,也會有收穫。每個人都會遇到困難和挫折,你不可以氣餒,要鎮定,保持冷靜的頭腦,去面對他,找到好方法來解決它。在學習上,也不是一帆風順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難而進,找到好辦法。

你無論在什麼時候,都要分秒必爭,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關鍵,每個人也是如此。短暫的幾秒鐘,可以使福格輸掉賭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間傾家蕩產!時間是多麼寶貴,浪費時間就等於浪費生命。

我懂得了一個道理,就是在什麼時候,都會有許多難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當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達成功的彼岸!

《湯姆叔叔的小屋》

《湯姆叔叔的小屋》這本書透過對湯姆和喬治·哈里斯夫婦這兩種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訴讀者:聽從奴隸主擺佈的湯姆難逃死亡的命運,而敢於反抗、敢於鬥爭的喬治夫婦得到了新生。故事從一個奴隸主與一個奴隸販子的討價還價中開始。美國肯塔基州的奴隸主塞爾比在股票市場上投機失敗,為了還債,決定把兩個奴隸賣掉。一個是湯姆,他是在謝爾比的種植場出生的,童年時就當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頗得主人歡心,成年後當上了家奴總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維護主人利益。另一個要賣掉的奴隸是黑白混血種女奴麗莎的兒子哈里。麗莎不是一個俯首貼耳死心塌地聽主人擺佈的奴隸,當她偶然聽到主人要賣掉湯姆和自己的兒子哈里後,就連夜帶著兒子在奴隸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佈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喬治·哈里斯是附近種植場的奴隸,也伺機逃跑,與妻子匯合,帶著孩子,歷經艱險,終於在廢奴派組織的幫助下,成功地抵達加拿大。

那湯姆叔叔呢?他也和麗莎一起逃走了嗎?這個問題驅使我的好奇心加深了。

而不幸的是,湯姆卻是另一種遭遇。他知道並支援伊麗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沒有逃跑。由於他從小就被奴隸主灌輸敬畏上帝、逆來順受、忠順於主人這類的基督教說教,對主人要賣他抵債也沒有怨言,甘願聽從主人擺佈。他被轉賣到新奧爾良,成了奴隸販子海利的奴隸。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湯姆救了一個奴隸主的小女兒吉琳的命,孩子的父親聖·克萊從海利手中將湯姆買過來,當了家僕,為主人家趕馬車。湯姆和小女孩吉琳了感情。不久吉琳突然病死,聖·克萊根據小女兒生前願望,決定將湯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當還沒有來得及辦妥解放的法律手續時,聖·克萊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殺死。聖·克萊的妻子沒有解放湯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將他們送到黑奴拍賣市場。從此,湯姆落到了一個極端兇殘的“紅河”種植場的奴隸主萊格利手中。萊格利把黑奴當做“會說話的牲口”,任意鞭打,橫加私刑。湯姆忍受著這非人的折磨,仍然沒有想到要為自己找一條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著做一個正直人的原則。這個種植場的兩個女奴為了求生,決定逃跑,她們躲藏起來。萊格利懷疑湯姆幫助她們逃走,把湯姆捆綁起來,鞭打得皮開肉綻,死去活來。但是湯姆最後表現出了他對奴隸主的反抗,什麼都沒有說。在湯姆奄奄一息的時候,他過去的主人、第一次賣掉他的奴隸主謝爾比的兒子喬治·謝爾比趕來贖買湯姆,因為湯姆是小謝爾比兒時的僕人和玩伴,但是湯姆已經無法接受他過去的小主人的遲來的援手,他遍體鱗傷地離開了人世。喬治·謝爾比狠狠地一拳把萊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湯姆。回到家鄉肯塔基後,小謝爾比以湯姆大叔的名義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並對他們說:“你們每次看見湯姆大叔的小屋,就應該聯想起你們的自由。“

這本書之所以令我感動,是因為它真實地描寫出當時美國舊社會的黑奴悲慘況,故事中的湯姆叔叔無論身在何處、什麼情況都非常樂於助人,而且湯姆叔叔除了樂於助人這個優點外,他還十分善良、忠誠、能幹、精明……還任勞任恕地替謝爾比先生管理莊園。還有伊麗莎,她為了自己的兒子哈里不被謝爾比先生買掉,只好連夜逃走。不惜為了兒子選擇了一條既遙遠又艱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擔心受嚇,並且還要逃避一路上奴隸主的瘋狂追捕,況且麗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膽小怕事,所以麗莎為了兒子將母愛發揮到了極點。還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純潔,湯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吉琳她有著天使一般的美麗的臉龐、純潔的心靈,能夠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對待每一個人,無論是白人、黑人、好人、壞人、或其他人,要是他們有困難或需要幫助,她就會盡自己的所能去幫助他們。

我十分同情的人就是託普西和所有的黑奴。我同情託普西是因為她從小就在奴隸主的打罵中成長,令她養成了說謊、偷東西的壞習慣,把她原來那美好、純潔的心靈玷汙了。更值得同情的是所有的黑奴,因為他們要背井離鄉,經常受到奴隸主的鞭打、責罵,或經常忍受飢餓的痛苦,如果遇到像雷克那樣的奴隸主就更是苦不堪言,必死無疑了。所以我非常同情所有的黑奴。

在書中,也有些人物的所作所為確實令人憤怒無比。例如黑利,他殘忍奸詐。專門做一些不見得光的黑奴貿易,還經常滿口仁義道德,其實全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是莊園的負責人,其實還是個殘暴、刻薄、常常毒打黑奴的奴隸主。最可恨的是,他還將善良的湯姆叔叔折磨至死。他簡直是一個惡魔。

書中最憐惜的就是湯姆叔叔、吉琳、克萊爾先生……因為他們非常善良,卻那麼早就離開了多姿多彩的世界,多可惜啊!但那些惡人卻遲遲才得到報應。

看了這本書後,我從湯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幹、精明,還有吉琳平等對待每一個人和樂於助人的好品質,同時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醜惡。對美國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來世界不是到處陽光一片,還有很多的陰暗面,還需要我們不斷的努力,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這樣的悲劇在現代社會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