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我男朋友是婚前買房 但是沒結婚 全款付的 他花錢寫我名字 錢打到 我卡上 我拿卡去劃得房款 中間間隔一小時 現在分手房子是誰的啊 中國律師 7級 2015-04-17 回答

原則上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應該歸誰所有

你好,我是我男朋友是婚前買房 但是沒結婚 全款付的 他花錢寫我名字 錢打到 我卡上 我拿卡去劃得房款 中間間隔一小時 現在分手房子是誰的啊 匿名使用者 11級 2015-04-17 回答

楊東律師:男女朋友分手共同購買房產如何處理

【案例分析】

2012年,張男和李女經人介紹相識,後正式確立戀愛關係。雙方打算結婚便著手買房事宜,由於李女家庭經濟狀況不好,所以買房的首付款都是張男家裡出的,貸款也由張男一人歸還。但是為表示真心,張男把李女的名字也一起登記在房地產權證上。

誰知好景不長,因為兩人性格不合,李女向張男提出分手。無奈張男也同意分手,但表示要李女配合將房產證名字去掉。而李女堅決不予配合,稱要去名可以,要給一半的房屋折價款。張男說明明全是我出的錢,你憑什麼有份?李女說我有份的,房產證有我的名字。最後張男委託律師將李女起訴到法院。

【判決結果】

法院經過審理查明所有購房款(包括首付及還貸)確為張男所出,雖然房產證及貸款合同都有李女的名字,但其並未實際出資,就房屋的貢獻度而言,明顯張男大於李女。最後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張男,張男支付房屋總價10%的折價款作為補償給李女。

【律師分析】

本案承辦楊東律師分析表示,像此類因為戀愛關係期間共同買房,最後因分手要求分割房產的案件,實踐中非常之多。雖然表面上看法律關係較為簡單,但實際處理起來卻非常複雜。主要涉及以下幾個問題:

1、 張男與李女對係爭房屋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

按照《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等外,視為按份共有。可見,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原則上是按份共有。但是在實踐中房地產交易中心在登記時會讓買房者予以明確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這時候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後面的法律意義。一般都選擇登記為共同共有,事後沒有問題也不會提出異議。而這事實上等於是雙方約定為共同共有。楊東律師表示本案中基於房產登記原則上來看,其房屋產權份額應雙方對半分。

2、 張男與李女主張係爭房屋分割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如果涉及按份共有的話,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提出要求分割。而涉及共同共有人要在喪失共有基礎(如離婚、分手等)或者重大理由(如生病急於用錢等),才可以提出分割請求。楊東律師表示本案中張男與李女因感情不合分手,雙方男女朋友的身份關係不存在了,現在提出分割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的。

3、 司法實踐中對戀愛購房分手後如何分割?有什麼原則或標準呢?

在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分割,一般原則是,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則要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對於沒有出資的一方應當合理確定其份額。如何合理確定其份額呢?楊東律師表示其實上海高院對此類案件也有相關的指導意見,一般以10%到30%的份額為宜。換句話說就房屋所有權歸屬應認定為出資方,對於未出資方一般給予10%到30%的份額房屋折價款。

【律師提醒】

對此,楊東律師也提醒戀愛中的男女,對於購買房屋、車輛或者貴重物品,雙方應儘量透過書面方式進行約定,明確相應的權利義務。這樣不僅能防止日後糾紛的產生,也能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當然協議本身應遵循自願及公平原則,否則也可能影響協議的法律效力。

你好,我是我男朋友是婚前買房 但是沒結婚 全款付的 他花錢寫我名字 錢打到 我卡上 我拿卡去劃得房款 中間間隔一小時 現在分手房子是誰的啊 匿名使用者 5級 2015-04-17 回答

婚前歸屬,按法律走的話,是對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