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住不開不要了,多長時間可以在從申請 匿名使用者 1級 2016-01-10 回答

公租房租賃合同到期以後可以重新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各種社會主體透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公租房住不開不要了,多長時間可以在從申請 人生坎坷 1級 2016-01-11 回答

根據《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津政發〔2011〕12號)中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公共租賃住房:

1、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已領取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2、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滿18週歲以上單人戶)。上年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3、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型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其中,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三種補貼”的申請條件也均有規定。

如何申請公租房?

根據是否取得“三種補貼”,申請分兩種情況。

已取得“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驗證更換資格證明。已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的申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相關程式,按照《關於調整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國土房保〔2011〕38號)規定執行。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提出換證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須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註明的申請人,申請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原件),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的,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連續繳存證明(原件)。攜帶以上要件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稽核表》。

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或申請人委託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到戶籍所在地的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年滿18週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也可單獨申請。申請人須攜帶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家庭現住房情況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