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應該在青春年少,愛情滋生的懵懂期,再大點成熟點就不用暗戀,喜歡就直接表白,當年我喜歡的人現在還聯絡,好朋友唄,很談的來,不過要有個度,玩火必焚,度掌握好就行!
不知道
暗戀了三年,一直沒有開過口,一開始他有女朋友,不想破壞人家,就一直默默喜歡。
之後他單身,來我工作地方找我,晚上一起坐在天台聊天,臨走之前張開雙臂擁抱了我一下。記得那天月光真的很美,我以為那將會是開始,沒想到那是最後一次見面。
從那之後沒見過了,聽人家說去做傳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