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動力航空器以升力為基礎,以機翼為主構型特徵,分為定翼航空器(含飛機、滑翔機、傘翼機和效飛行器)、動翼航空器(含直升機、多旋翼機、自轉旋翼機和撲/振翼機)、複合航空器(含定/動翼混合式、升/浮力一體式、升力/反作用力組合式)和變體航空器(可變機翼、可變翼/身)等。
動力驅動航空器可分為:固定翼飛機、旋翼飛機和撲翼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