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限制
普通公民護照丟失補辦,需要本人帶上身份證原件、戶口簿、丟失說明等資料到所屬的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申請辦理;對於軍人以及政府人員則需要到期對應機構申請補辦。
一、辦理地點
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已透過網上辦理申請的,還可去往派出所出入境受理點辦理)
工作時間參考: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二、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變更過資訊的還須提交《居民戶口簿》等相應證明材料)
(2)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需提交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出具的《關於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