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的簽訂地點?使用者14509963293544142020-05-30 13:26:02

Beijing

參與八國聯軍的日本、法國、德國、義大利都有分割中國領土的想法。而俄國志在用其它條約獲得中國的東北的領土。英美則以商業利益為重,希望保持中國門戶開放,並對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後達成的協議,沒有要求清政府割地,而只要求鉅額的賠款。

當時清朝政府內部有建議將首都遷往內地(西安)繼續與聯軍作戰的建議。但是當時的清政府實際上已經沒有可靠的軍隊了。義和團已經被戰敗,山東以南省份的總督們早在義和團期間就已經與外國達成地方上的協議,違抗清政府支援義和團的決定。因此清政府決定簽署這個條約來儲存自己。

1900年10月,法國率先提出懲治禍首、賠款、拆除大沽炮臺等六項要求,作為與清政府談判的基礎。經各國公使多次會議加以補充、修改,12月24日11國(八國之外加上比利時、西班牙和荷蘭)共同向清廷提出《議和大綱》12條。清政府完全接受。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9月7日,奕劻、李鴻章全權代表清政府,同這11個國家在北京正式簽訂喪權辱國的《辛丑各國和約》,簡稱《辛丑條約》(因這一年是農曆辛丑年而得名)。

協定的正式名稱為Austria-Hungary, Belgium, France, Germany, Great Britain, Italy, Japan, Netherland, Russia, Spain,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中國與十一國關於賠償1900年動亂的最後協定)。原文是以法文為準。在國際法上,因為中國不承認與各國有正式交戰,事件是出於義和團的暴亂。故此辛丑條約只屬於一個協定,而並非和平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