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戰爭都簽訂了那些不平等條約(時間,內容)?使用者14377785410344442020-03-31 01:29:59

1885年5月13日,清政府任命李鴻章為談判代表,與法國政府代表、駐華公使巴德諾在天津開始談判中法正式條約。

6月9日,在天津簽訂《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即《越南條款》或《中法新約》,又稱《李巴條約》,共十款,主要內容是:清政府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承認法國與越南訂立的條約;中越陸路交界開放貿易,中國邊界內開闢兩個通商口岸,“所運貨物,進出雲南、廣西邊界應納各稅,照現在通商稅則較減”;日後中國修築鐵路,“應向法國業者之人商辦”;此約簽字後六個月內,中法兩國派員到中越邊界“會同勘定界限”;法軍退出臺灣、澎湖。11月28日,此條約在北京交換批准。希望對你有幫助

中法戰爭都簽訂了那些不平等條約(時間,內容)?解壓音樂助眠2019-09-05 04:16:21

中法戰爭(1884-1885)時簽訂中法《會議簡明條約》1884年5月11日簽訂。主要是:

1、清政府承認法國與越南訂立的不平等條約;

2、允許在中越邊境開埠通商;

3、調回在越南的中國軍隊。《中法新約》又稱《越南條約》,1885年6月9日簽訂。除要中國承認法國在越南的特權外,還降低了中越邊界的進出口稅率;日後中國修築鐵路應向法國商辦;法國退出臺灣、澎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