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將凹狀印章稱作“陽文印章”,因為這種印章能在印泥上壓出凸狀痕跡的“陽文”。
而現代卻恰恰相反,對於這種表面刻案是凹狀陰文的印章,我們直接就稱其為“陰文印章”。
為什麼現代人對古代“陽文印章”的定義感到匪夷所思?
所謂“陽文”,即是指表面凸起的文字或者圖案,常見於雕刻、模印之上。
而在印章界中,“陽文”的定義卻又另有不同。
如果一個印章表面的刻案是凸狀,那麼對於這個刻案,我們稱其為“陽文”。
同時,用這種凸狀印章在紙張上印出來的白底紅字的圖案,我們同樣也稱其為“陽文”。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種刻案是陽文、印案同樣是陽文的印章,古人卻將其稱為“陰文印章”……
那麼古代的“陽文印章”又是什麼呢?
正好與陰文印章相反,那種刻案是凹狀陰文、印案是紅底白字陰文的印章——
古人就將其稱為“陽文印章”。
為什麼現代人對古代“陽文印章”的定義感到匪夷所思?
因為這種定義太繞了、太拗口了、太反常識了、太刻意地矯揉造作了。
古人為什麼要這樣自找麻煩?
儘管“陰文陽印”的冗餘舊制,早在清末年間就已經被廢除了,但後世在“這種怪講究到底源自何處”的問題上,卻是一直都爭論不休。
刻案為陰,印案同樣為陰,這種印章按照常理,就該叫“陰文印章”才對——可古人卻偏偏要將其稱作“陽印”。這種沒事找事的怪講究,明眼人一看就是在“脫了褲子放屁”。
那麼古人究竟為何要這樣自找麻煩?
目前學界內最公認的一種說法是,古人是根據“將印章按進印泥裡,刻案在印泥上形成圖案的陰陽”來判定印章陰陽。
但外行人卻普遍對這種說法嗤之以鼻,認為上述解釋是印章界在自圓其說,根本不信他這個邪。
眾所周知,自古在手藝傳承的問題上,老師傅在教授弟子時,都會習慣性地故意“留一手”,這種行為對於手藝的傳承自然是有百害而無一利,但卻可以幫助老師傅在面對弟子時有一種“居高臨下”的優越感。
在篆刻中,陽文是指印下來是白底紅字,也稱朱文;陰文印下來是紅底白字的,也稱白文
印章文字或影象突起的稱為陽文印。
陽文稱為朱文。有的印章中雜有白文朱文,就稱“朱白間文印”。
朱文印,通常情況下還叫陽文印,與陰文印相對,即在印章表面上印文呈凸起狀的印章。蘸紅色印泥鈐蓋在白紙上,印文線條是紅色的,所以稱為“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