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在中山,女孩樓下玩。高樓烏龜墜,砸在大腿上,當即站不穩,倒地哭著喊。
母親聞信看,抱起送醫院。幸虧菩薩保,只是受輕傷。如果砸頭部,不死也會殘。
事後物業找,監控沒有裝。支吾皮球踢,不願掏銀洋。親屬報了案,無奈求警方。
此事依我看,物業難過關,管理不完善,監控都不裝,你想淨身站,只怕是妄想。
高空墜物事,發生亦經常。法律要重視,細列條與框。只有嚴懲處,才能杜絕光。
高樓居住者,切莫手發癢,人命關天事,安全切莫忘。你我大家好,平安幸福長。
高空拋物砸到兒童,與故意傷害罪有何區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