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了必須要一個月才能走嗎?使用者60136793762019-09-23 02:07:47

辭職要一個月才能走是合法的,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因此如果是正式員工則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而如果是在試用期內,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辭職了必須要一個月才能走嗎?庫爾勒去哪兒吃2019-09-23 04:18:36

1。法律規定,提前1個月申請辭職

2。對於公司和工作的負責,也應該提前申請,公司好安排招人,提前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