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原件(公車單位的被委託人簽字,私車本人簽字);
2、《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3、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
4、屬於車輛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託書原件;
5、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6、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第三點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第四點 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中規定: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塗改整車型號、編號、發動機號碼、底盤號碼或車輛識別代號;
(二)偽造、冒領、塗改、挪用機動車註冊登記檔案或檢驗合格標誌;
(三)使用明知是偽造、冒領、塗改、挪用的機動車註冊登記檔案、號牌、行駛證或檢驗合格標誌;
(四)非法拼裝機動車輛;
(五)擅自安裝或使用國家規定的特種車輛警報器、標誌燈具、徽記、號牌或使用證;
(六)非法拆卸或扣留機動車號牌、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