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的法律依據?qiqiereryi2021-09-11 08:06:18

第三章檔案的管理

第十條對國家規定的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 必須按照規定,定期向本單位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管理, 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國家規定不得歸檔的材料,禁止擅自歸檔。

第十一條機關、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

第十二條博物館、圖書館、紀念館等單位儲存的文物、 圖書資料同時是檔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由上述單位自行管理。

檔案館與上述單位應當在檔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協作。

第十三條各級各類檔案館,機關、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應當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便於對檔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設施,確保檔案的安全;採用先進技術, 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第十四條保密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 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鑑定檔案儲存價值的原則、 保管期限的標準以及銷燬檔案的程式和辦法,由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禁止擅自銷燬檔案。

第十六條集體所有的和個人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儲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的檔案,檔案所有者應當妥善保管。 對於保管條件惡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認為可能導致檔案嚴重損毀和不安全的, 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有權採取代為保管等確保檔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時,可以收購或者徵購。

前款所列檔案, 檔案所有者可以向有關檔案館寄存或者出售,嚴禁倒賣牟利,嚴禁私自賣給外國人。

向國家捐贈檔案的,檔案館應當給予獎勵。

第十七條禁止出賣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

檔案複製件的交換、轉讓和出賣,按照國家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檔案以及這些檔案的複製件,禁止私自攜運出境。

檔案管理的法律依據?流氓兔2021-06-15 09:55:43

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保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各行業、各地《電子檔案管理辦法》、《電子檔案管理規範》。

檔案管理的法律依據?春夏秋冬2021-06-15 09:55:41

檔案法作為檔案管理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