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協議離婚是有程式的,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環節。而且兩人要達成一致意見,還要必須親自申請,不得委託別人代理。
2。最終環節步驟是雙方拿到離婚證。所以說必須去辦理離婚證才算生效,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一人一份,民政局存檔一份。如果只是協議離婚了,但沒去辦離婚證,那婚姻關係還是繼續有效。
3。離婚協議書只有在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證後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按手印後並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
4。所以說如果一對夫妻只是彼此達成一致簽訂了離婚協議,而未到民政部門備案和辦理離婚手續,這樣的離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這樣只能稱為“事實離婚”,只有到民政部門辦理完了離婚手續。這才算真正的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