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調戲老闆娘挑釁老闆,引激情鬥毆,判正當防衛,你支援嗎?順順順然2020-08-05 09:08:04

很多人喜歡喝酒,高興時喝,不高興時也喝;節假日喝,平時也喝酒。受酒精影響,喝多酒後行為人容易「胡言亂語」,這時候不應去激怒和引誘對方「犯錯」。

客人來老闆店內喝灑,是看得起老闆;雖然會有一些言語不周,一般老闆都會好言相勸,平撫對方激動情緒。

僅從你文字的認定「醉酒男」「調戲」老闆娘「挑釁」老闆,引「激情鬥毆」;無事實依據,無證據顯示,無任何結果造成;不知有什麼必要判「正當防衛」?

醉酒男調戲老闆娘挑釁老闆,引激情鬥毆,判正當防衛,你支援嗎?

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要明確。

一、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

如果醉酒男只是喝多酒,並不代表就一定是「壞人」;如果僅是同老闆娘說了話,並不代表就是「調戲」;何謂「調戲」應有具體「侵害」行為事實來認定。

喝了酒同老闆言語「玩笑」不一定就是挑釁;必須有具體「欺辱」或肢體「碰撞」實施行為,才可視作「挑釁」。

如果一方觸怒對方,引發「激情鬥毆」,就有必要分清誰是「過錯方」,或誰的「過錯」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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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進行「正當防衛」是為了制止進行中的「不法侵害」,如果「侵害」行為還沒有發生,或者己經結束,應當「報警」,讓公安機關進行應有的處置。

三、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

進行「正當防衛」是為了制止危急和嚴重的暴力侵害行為;並不是要有意傷害和懲罰對方。「防衛意識」決定著「正當防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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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件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衛。

「正當防衛」針對的物件是正在實施「不法侵害」惡意行為的人,而不是周圍無關的人。

五、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正當防衛」有一定限度;並不是你罵我一句我就可以打你一拳;並不是你踢我一腳,我就可以捅你一刀。法律不提倡以嚴重的傷害懲罰一個微小的傷害行為。

醉酒男調戲老闆娘挑釁老闆,引激情鬥毆,判正當防衛,你支援嗎?

「正當防衛」是為了維護社會良好秩序,是為了規範行為人的良好行為;不提倡以暴制暴的私力解決方法。遇到糾紛要報警,請求人民警察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