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張泡泡的夏天2018-06-27 13:10:12

因為我自己也是剛生產完的媽媽,這種心情特別能理解!首先產婦的死亡原因要先了解清楚。無論哪種情況過期的藥是不能出現在手術檯上的,尤其是醫生這個職業,病人的生殺大權就把握在你手裡,稍有閃失對一個家庭就可能造成毀滅性的打擊!作為患者家屬,發現這樣的問題肯定是要追究醫院責任的!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郭醫生小課堂2018-06-28 10:35:50

您好,我查了一些關於這個時間的新聞,根據新聞報道,產婦死於羊水栓塞,家屬提到的過期藥是地塞米松,在搶救羊水栓塞患者的過程中確實需要使用到這個藥物。

先講一下過期藥的問題,我個人認為過期的藥物並不等於致死藥物,該名產婦的死亡肯定不是因為使用了這三支過期的地塞米松所導致的。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但是,在搶救的過程中使用了過期藥物這個問題,醫院一定是存在著疏忽的。說句實話,在醫院裡每個科室都會有一個搶救車,搶救車內會放置一些急救所需要的物品以及藥品。但在實際工作中,可能很多科室一年甚至幾年都沒有遇到過一例搶救的病例,那這個搶救車就等於是一個擺設,很少用到。正是因為很少用,所以容易被遺忘。本來醫院是有規定,需要定期檢查急救用品的使用狀態以及藥物的有效期的,避免一旦需要使用出現過期或者無法使用的問題。那這個醫院既然出現了過期的地塞米松,肯定是在定期檢查這個環節沒有做好,所以才導致這樣的情況發生。

醫護人員工作具有特殊性,面對的每名患者都是鮮活的生命,雖然我們不能保證把每名患者都治癒,但是在工作中一定要細心謹慎,這樣才能避免由於自己的疏漏給別人造成永久的遺憾。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然後再讓我們來了解一下這名產婦所患的羊水栓塞,這可以說是所有產科疾病中最兇險、致死率最高的疾病。用我們以前的一名老師的話講:“羊水栓塞能救回來是命大,沒救回來也是正常。

”可見這個疾病有多可怕。所謂的羊水栓塞主要是羊水進入媽媽的血液迴圈,引起的肺栓塞、凝血功能障礙、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問題,致死率可以達80%以上。

羊水栓塞如此兇險,但卻很難做到早期預防,

也沒有有效的措施可以絕對避免,

所以往往發病很突然,搶救的有效性也是目前產科的一個難題。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雖然很不幸此名產婦死於羊水栓塞,但從過期藥的問題上我們還是看出了醫院管理上的疏漏,還需要更加嚴謹,不斷加強!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麻醉醫生小康2018-06-27 01:16:18

對於這個新聞不是很熟悉,患者是順產後死亡的,不是在手術室的手術檯上死亡。

大家可能很關注三支過期藥品,而且過期藥品應該是搶救用藥。該醫院產科在搶救藥品的管理上是有問題的,應該需要嚴肅整頓。

但是過期藥品不等同於失效藥品,如果同批次藥品經過監測的確失效,那麼醫院的過錯更大;如果過期藥品經檢查並沒有失去藥效,那麼可以確定藥品不是患者的致死原因,在救治的緊急過程中過期藥品就不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我不是要推卸醫院的責任,但是要找到誰更應該為患者的死亡負主要責任,也不能讓負次要責任的人承擔別人的責任。

順產產婦為什麼會死在分娩床上呢?導致產婦死亡的原因有如下幾個。

羊水栓塞

,羊水栓塞非常突然,沒有太多預兆。可以發生在分娩前,分娩中,分娩後任何階段。死亡率非常高,有些患者在大叫一聲後就出現心跳停止。該產婦已經順產男嬰,如果是羊水栓塞就是分娩後栓塞。羊水栓塞的治療非常複雜,死亡率非常高。

產後大出血,

如果發生產後大出血,需要做的就是找到出血原因止血,快速補充血容量,保持呼吸道通暢,防止DIC(彌散性凝血功能障礙),使用升壓藥

分娩後發生嘔吐誤吸

。有些產婦有妊高症,子癇,糖尿病等併發症,如果順產後發生腦血管意外,抽搐等情況,可能會發生直接死亡,也可能發生嘔吐誤吸導致死亡。

患者本身有心臟病

,在分娩後出現嚴重心衰導致死亡。

其他原因。

順產產婦死亡一定是醫院和醫生不願意看到的結局。也沒有醫務人員會主觀故意去使用過期藥物搶救患者。但是要分清過期藥物和患者死亡之間的關係。

讓需要承擔主要責任的人來承擔責任。

不論誰的責任,醫院管理存在漏洞,特別是搶救藥品的保管,監管,核對,使用制度上需要整改。每個醫院應該有對搶救藥品有定期自查,定期核查制度。

三支過期藥品很容易讓社會寒心,這是很容易避免的錯誤。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巾幗球迷大武漢楊老師2018-07-30 15:00:19

我對這個醫院用過期藥致孕婦生下嬰兒之後死亡,手術檯有三支過期藥感到震怒!

一,醫院追求暴利,用過期藥搶救孕婦,藥性失效,導致一條鮮活生命亡生,令人心酸心痛!

二,造成母子陰陽永相隔!人間悲劇競然會在醫院上演!

三,管藥的藥房失職,過期之藥怎能上到手術室?現在科學這發達,醫院電腦應有提醒!

總之,望嚴懲失職者,以防類似事件發生,給受害者家屬合理陪償!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公司法江湖2018-07-14 22:35:54

簡要說下事實經過:

湖南省漣源市的王女士經過10月懷胎,順利產下了小寶寶,可讓一家人晴天霹靂的是,王女士在生產過程中突發意外,漣源市婦幼保健院對王女士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搶救,依然沒有挽回王女士的生命。家人心情十分沉痛,之後發現,手術操作檯上有三支使用過的地塞米松注射液,竟然已經過期。

而院方堅稱,王小花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了羊水栓塞,在搶救時使用三支過期的“地塞米松”並不是導致王小花死亡的原因。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本案關鍵在於過期藥是否是導致王女士死亡的根本原因

透過檢視部分醫師答者專業的回答可以發現,本案當中的王女士如果確實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了羊水栓塞的情況下,那麼該突發症狀很可能就是導致王女士死亡的罪魁禍首,本來對於這起事件倘若沒有過期藥的存在也就不會引起王女士家人如此大的情緒,只能說這起事件歸根結底還是醫院工作人員的工作疏忽所導致的!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當下唯一能夠定紛止爭的根本方法就是交由專業的醫療事故鑑定機構查明王女士的死因究竟與過期藥有無關係,如果確實有關係,那麼其影響大概佔多少以便於劃分醫院的責任,對王女士的家人進行賠償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畢竟根據《藥品管理法》規定,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屬於劣藥,是禁止生產和銷售的。即使過期藥仍然有藥效,但是根據法律規定來看,也應當明令禁止繼續使用!

無論怎樣,王女士已經過世,醫院作為救死扶傷的地方,任何藥物的使用都應該慎之又慎才是,這麼簡單的錯誤,即使這種過期藥仍然存在藥效也不應當成為醫院疏忽大意的理由才是。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囧囧有神2017-08-17 17:22:32

謝謝邀請,這件事還能怎麼看?就是這個醫院管理不完善,監督不嚴,醫護人員職業道德淪喪。這件事由於醫護人員自身過失造成人員死亡,屬於一級醫療事故,應該提起訴訟。

在這裡補充一下關於這方面的知識:按規定醫院每天都會清理過期物品,手術所用器械需要消毒滅菌,所有用品(包括藥品)都要保證100%完好率和100%的合格率。器械藥品放取都是需要做資訊登記,在使用前需要重新檢查才能使用,用物在最後還會清點。藥品使用需要兩人核對無誤才能使用,使用後不能立即丟棄藥瓶。手術所用物品都是非常嚴格的,手術也不是100%沒有風險,透過這些近可能減少手術風險,提高手術成功率,這是所有人都希望看到的。

在這裡告誡大家。如果你們作為一名醫護人員,一定要有職業道德。家屬和患者對你們信任,請對他們負責,對得起他們的信任,不要讓他們心寒。

這樣沒用職業道德的只是少數人,大多數的醫生護士還是很負責的,希望大家不要以點概面,以偏概全。作為一個負責任的醫護人員,希望能得到你們的支援。對我們的工作,也希望你們能監督,不要損害自己的利益,要保護自己。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孫梧桐2018-06-29 09:51:41

不請自來!看到這則新聞,很是傷心!但是看完評論,應該是寒心!評論回答裡面的各種醫生都在不斷的強調“羊水栓塞”如何如何不能提前預見!如何如何兇險,搶救回來算命大,搶救不回來那是正常!藥品過期幾天應該也有藥效等等。或是不痛不癢的說幾句要加強藥品監管等等!我想請問問所謂的“白衣天使”,如果藥品過期了還能有藥效拿幹嘛要設定保質期!如果“羊水栓塞”是絕症一般,那你們這麼多年花了那麼多經費的調研!學習!考察!都幹什麼去了!我不是強調所有的病醫院都必須看好!但如果像你所說出現了這種症狀就得“聽天由命”,那對於醫院我只能“呵呵”了!看不看得好是能力問題,但遇見問題了就推諉那是態度問題!

那是一條鮮活的生命啊!那是一個孩子的媽媽啊!我不是權威更不是知情者,更無權來界定這是不是醫療事故。但作為老百姓,所有醫生的評論回答讓我憤怒,你們可能是見多不怪了,但那是一個家庭的希望!你們應該有責任有擔當有能力有辦法!讓老百姓放心!!!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傻傻與能能2018-07-30 11:24:02

不管是不是醫院的責任醫院都沒辦法脫身了!

目前醫院唯一能做的可能就是無過錯舉證,你只能提供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據,然後專家進行論證,即使成功舉證,但是你用了過期藥物,這個領導是要去衛生系統背書的!

依我看,能舉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為是藥三分毒,況且還過期!透過司法鑑定認為產婦死因由他,但是過期藥品對於這起事故的作用有多大,說不清的!任何一種藥物成分都有禁忌症,都有副作用說明,因為不是搞臨床的,不知道存不存在純無毒無副作用的藥物,但是恐怕難找!過期藥物,其成分發生變化,說不清對人體的毒副作用的,說過期藥物很可能就是導致本次事故的原因,你也沒辦法反駁,,即使確實不是導致事故的原因,你也沒時間和金錢透過急性、亞急性、慢性毒理學研究來證明啊,況且難度之大呢!

所以醫院可能需要負絕大部分責任!

另外,醫院過期和臨過期藥品排查是必須要嚴格執行的強制性任務了,估計這次醫務負責領導及手術室負責人要下課,手術醫生和藥品清點的護士也要剝一層皮!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ECMO雁2018-06-27 10:25:53

手術檯上發現過期藥品?你確定?首先,手術檯是一個特定區域,是醫生進行手術的無菌陣地,不允許有未經消毒的閒雜物品擺放。其次藥品是不需要在手術檯上擺放的,即使手術中需要使用藥品,也是巡迴護士處置好了以後由特定程式使用保證無菌操作!最後,重要的是過期的是未使用過的藥品還是已經使用過安剖瓶子?如果是前者,說不定正是因為過期了才挑選出來(也不會放在手術檯上!),如果是後者,你可以申請司法程式鑑定!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徐風和暢2018-07-30 11:49:54

醫院以掙錢為目標,醫生部分道德淪喪。發生這樣的事情,證明醫務人員沒有責任心,翫忽職守。

過期藥,可能不會致人死亡;但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至少在搶救過程中,過期藥沒有發揮應有的藥效,錯過搶救時機,就是謀殺病人,致死病人。

不要為醫院開脫責任,也不要為當事醫護辯解,竟然有人說備用車很少用,致使出現藥物過期,你做的是什麼工作?至少要有職業操守吧?何況天良未喪?!

我們譴責一切殺醫行為,但是這樣對待病患草菅人命,早晚會出事的。遇上個不要命的,會不會殺醫,不是你我說了算的!

作為人,首先要有道德良心,作為一個職業者,要有職業操守,要有責任心。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滬漂王大毛2018-06-27 12:19:11

看到這個新聞還是讓人感到很心寒,但是具體的事情題主並沒有很詳細的說,大貓也不能妄下結論,不能就說是醫生害死了該女子,只能說醫院有責任,有義務來承擔這件事的後果,但是女子究竟是什麼原因致死,還需要法醫進一步的進行了解,這樣才有助於這件事情更加清楚的被大家所知。

家屬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可以理解,在這裡也希望醫護人員們在工作的時候能夠更加的負責人一點,有時候可能就是一片藥吃錯了,一管試劑用錯了,結果就毀了一個人甚至多個家庭。

這件事具體的情況還需要進一步調查,真相到底是是嗎還需要求證各個方面人員。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杜家科技2018-06-28 08:53:26

這件事是發生在去年中旬的一個新聞,當時也引起了很大的轟動。其實,為什麼那麼多家屬不放心,頂著困難也送禮,其實就是為了防止一些小疏忽引起的問題。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2017年的8月4號,湖南漣源市的王女士在這家市婦幼保健院順利的生下來一名男嬰,可是喜悅還沒有盡表,就收到了噩耗,王女士因為出現的羊水栓塞的症狀,導致一命嗚呼。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羊水栓塞是怎麼回事呢?

羊水栓塞是指在分娩過程中羊水突然進入母體血液迴圈引起急性肺栓塞,過敏性休克,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腎功能衰竭或猝死的嚴重的分娩期併發症。發病率為4/10萬~6/10萬,羊水栓塞是由於汙染羊水中的有形物質(胎兒毳毛,角化上皮,胎脂,胎糞)和促凝物質進入母體血液迴圈引起。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如此看來,簡單來說,羊水栓塞就是過敏了,而這個地塞米松,就是脫敏的,所以家屬說地塞米松過期了,有影響是很正常的。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那麼,院方的說法是什麼呢?院方的說法就是藥僅僅過期了三天,而三天多多少少會有效果的,所以認為,並不是過期藥的原因。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其實,這個病,最有效的就是吸氧以及大量靜脈注射地塞米松,如果真的確定了藥過期會影響成分,那麼,成分不足導致抗過敏失效是很正常的了。而且,既然是搶救之中,是注射到人體內的,那麼肯定要細心檢查啊!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其實,別說醫院,大型的超市都有過期制度,臨近過期的時候,這個藥就應該下架了,已經過期,而且過期三天,尤其是醫院,需要將藥品注射到人身體,這種搶救人的藥,應該更加註意才是,由此,醫院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雖然說,羊水栓塞在正常的時候死亡率就非常的高,達到了80%以上,但是,我們很多人,都認為自己就是那20%的幸運行列,而醫院用過期的藥,自然而然被誤認為強行將產婦推入了死亡的深淵。

希望醫院能正視自己的問題,同時也希望別的醫院對於藥品的監管力度更高一些,這樣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周口視窗2018-07-30 10:34:42

產婦生產男孩後羊水栓塞死亡,家屬在手術檯發現過期藥,到底是羊水栓塞死亡還是用過期藥導致產婦死亡?這是最大的爭議點。

羊水栓塞是羊水進入產婦體內血液迴圈,導致過敏休克和血管的血液凝固,腎衰竭或者猝死。羊水栓塞發病率在十萬分之四到六,發生羊水栓塞死亡率是非常高的。

在幾年前在我們轄區曾經發生過一例羊水栓塞死亡的產婦,醫院發現後立即搶救,但還是沒有能挽回產婦的生命,因為產婦是我們轄區居民,單位派我們幾人前往協助處理後事,所以才瞭解到羊水栓塞會導致產婦死亡情況。

但作為一個婦產科醫院,怎麼會有過期藥品?難道沒有按照醫院的規定檢查藥品?還是醫生的疏忽?用過期的藥品與假藥沒有什麼區別,在急需搶救生命的時候卻用到了過期藥品,醫院是有一定的責任,如果用的是在有效期內的藥,也許產婦的生命還能保住,就是有後遺症也不至於死在手術檯上。

其實作為婦產科醫院,對藥品的管理應該是非常嚴格的,過期藥品會立即撤下來處理掉,疏忽的管理導致給產婦用上過期的救命藥,就是神仙也無力迴天。相關醫生,藥品管理人員會受到處理,產婦的羊水栓塞死亡也許是因用過期藥品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

醫院是有一定的責任,雙方協商處理後事,協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式,醫院賠錢是跑不掉的,至於多少就看雙方協商的結果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的三農資訊。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麻醉超人鋼鐵俠2018-07-19 14:03:34

女子產下男嬰兩小時後死亡,令人痛心,惋惜!

問答裡面沒有具體描述事件的詳細經過,從問答下面的幾位回答者的描述,事件的大致經過是這樣的:產婦王某在生產過程中突發意外,醫院對產婦進行了2個多小時的搶救,依然沒有挽回產婦的生命,家屬之後在手術檯上發現了3支使用過的過期地塞米松注射液。

顯然,這3支地塞米松是搶救過程中使用的藥物。

過期的地塞米松!如此,人們必然會產生一個疑問,這個過期的搶救藥物地塞米松是否就是導致產婦死亡的直接原因?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我們先來看看產婦死亡可能的原因是什麼。

這個問題,問答裡蔡珠華大夫做了很專業的分析,即羊水栓塞是最大的罪魁禍首,以及產後大出血,子癲合併顱內出血,心臟病等等。

有關羊水栓塞對產婦的危害,其實已經有很多專業人士分析過了,這個併發症是極其兇險的,是產科最嚴重的併發症之一,羊水栓塞的發生率很低,但死亡率高達80%以上,足見其兇險程度。

羊水栓塞導致病人死亡的原因是,羊水突然進入母體血液迴圈,引起肺栓塞,過敏性休克,肺動脈高壓導致急性右心衰竭,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腎功能衰竭,搶救羊水栓塞的治療關鍵在於早診斷、早處理,溶栓,抗過敏性休克,防治DIC和腎功能衰竭,糾正呼吸迴圈功能衰竭,改善低氧血癥等。

那麼,激素(如地塞米松)在搶救羊水栓塞病人過程中到底起到怎樣的作用呢?羊水栓塞的產婦使用激素,主要的作用是抗過敏性休克的治療,這也是很多醫院的常規使用方法,但要提請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是突發性的過敏性休克,治療首選是腎上腺素,激素只是作為一種輔助治療的藥物(激素藥數小時以後才發揮作用);還有一點要告訴大家,美國在搶救羊水栓塞的時候是不用激素的。就算羊水栓塞導致的超敏反應,如果只是等待激素起效,肯定會延誤時機,搶救羊水栓塞的主要精力應放在心肺復甦,防治出血,DIC,等其他方面。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再回到題目本身,該產婦在短時間內死亡原因與使用了過期激素(地塞米松),二者之間應該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真正的死亡原因只有等待屍檢結果(如果家屬願意做的話)。

但是,使用過期藥品,首先就說明了該醫院在管理上的混亂。醫院藥品管理有嚴格的程式,無論是藥品入庫登記,還是藥品臨近有效期的清理,到藥品發放、使用時的核查,都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更何況使用過期的作為搶救用藥的地塞米松;同時,責任人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沒有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責任心不強,查對制度執行不嚴,管理者監督不到位,這些,都是使用過期藥品的原因。如此,在這起產婦死亡案例中,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醫院以及當事人要承擔相應的違法責任。

雖然地塞米松不是過敏性休克的首選用藥,是作為輔助用藥,但在我國搶救羊水栓塞病人的時候很多醫院是作為常規使用,醫院使用過期的地塞米松,雖然不是導致產婦死亡的直接原因,但應該有一定的關聯,具體醫院有多大的責任,可以做醫學鑑定,得出結論。

另外說明一點的是,這個問答裡面有答題者這樣表述:“如果羊水栓塞是絕症一般,那你們(醫生)這麼多年花了那麼多經費的調研!學習!考察!都幹什麼去了!”

抱歉!羊水栓塞就是這樣,真沒有好的辦法預防,也沒有特效藥“一用就靈”,起碼到目前為止是這樣。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羊水栓塞發生率很低,以及醫務人員儘可能的盡心盡力的搶救。

願產婦王某一路走好!

推廣醫學科普,剖析醫患關係,講述醫患故事,請大家點選右上角,關注我的頭條號:麻醉超人鋼鐵俠。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秋實662279395602018-06-29 16:10:13

謝謝邀請:

這名產婦在生孩子二小時後死亡,我很痛惜她的離去,可是,年紀輕輕就丟下自己的孩子走了,剛才那個醫生也說了,這個病很兇險,很難搶救回來,不過,更重要的是搶救的藥物是過期的,這更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好好的一個人死在你們醫院裡,想想怎麼賠償吧,這是一個人命關天的大事,馬虎不得!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懸壺小兒科2018-07-16 12:59:36

首先孕婦在生產過程中去世,這對家屬是一個十分沉痛的打擊,任何補償都無法彌補一個寶貴生命的離去。醫院每天都上演著生老病死,每個親人的離去,都是對親屬萬劫不復的打擊。

姑且不論死亡是誰的責任,對於醫院的醫生來說,最不想發生的事情也是病人的去世。好比一個飛機機師,希望每一趟飛機所有的乘客都能平安到達目的地,沒有人願意看到意外的發生。

目前就新聞提供的資訊談一談自己一些淺薄的認識。羊水栓塞可能是產科醫生最怕碰到的一種疾病,羊水栓塞是在分娩過程中發生的,在分娩之前沒有檢測指標可以有效地預測其風險性,所以它是突然發生的急症,在人群中的發病率很低,大約4~6/10萬左右。正因為罕見,碰到的機會少,所以大部分醫院和醫生對此經驗有限,對於縣級及以下等基層醫院更是如此。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

羊水栓塞十分兇險,即使及時進行規範和合理的治療措施,仍然有高達60%左右的死亡率。某種程度上說,羊水栓塞就是發生在分娩床上的“猝死”。然而,羊水栓塞的這些臨床特點並不為一般公眾所瞭解,一般人都認為:只要在醫院出現的病症,得到及時治療都能得到控制,至少不會馬上丟命。正是羊水栓塞認識上的偏差,導致在醫院裡只要有產婦因為羊水栓塞而死亡,無論醫院有無過錯,基本上都會發生醫患糾紛。翻看近年來發生在產科的嚴重醫患糾紛,很多病例都是羊水栓塞發病引起的。

回到題主說的這個案例,當地醫院在搶救過程中使用了過期的地塞米松,這肯定是嚴重的管理漏洞和錯失,即使只不過是過期了幾天而已。但是,是不是因為使用了過期的地塞米松導致產婦刀的死亡?或者說,使用了過期的地塞米松在產婦發病死亡的過程中,到底發揮了多大的作用?目前尚未定論,這些問題需要第三方機構專家的分析和判斷才能得出結論。

使用過期的藥物搶救,這肯定是醫院的過失。然而如前所述,即使是及時進行規範和合理的治療措施,羊水仍然有較高的死亡率,因此,也不能簡單的把死亡原因歸結於地塞米松的過期使用。希望第三方醫患糾紛仲裁機構能給出權威而信服的結論。

(圖片來自網路)

你聽得懂的話,說你感興趣的醫學科普,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懸壺小兒科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沒心沒肺活著不累h2018-06-29 07:13:53

什麼叫過期?有沒有這個概念?過期就是沒有藥效,保質期過了的食品你們敢給孩子吃?那些說過期就不等於失效的人你們還有沒有人性,如果她是你老婆剛剛替你生完兒子就走了你什麼心情本來是大喜事現在弄的……醫院全責,醫院是大黑門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懂你心聲2018-06-27 14:41:17

如果事實真的是這樣!那三支過期的針劑!除了證明醫院裡的管理漏洞!我們不難看出這樣的醫院包括醫生!沒有一個人心裡有救死扶傷的起碼意識!一切向錢看!發生這樣的悲劇,醫生都應該逮捕法辦!按照誰的責任以啟推責!重的按照無期徒刑算起!最少十五年!只有這樣才能遏制黑醫生黑醫院的存在!

女子產下男嬰後死亡,家屬在手術檯上發現3支過期藥,你怎麼看?山青水秀1671932822018-07-01 16:33:12

個人認為。一、如果是正規的藥過期後,用在了孕婦身上而導致孕婦死亡,那麼作為醫院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二、如果是假藥,無論過期未過期與否,只要是用在了孕婦身上而導致最終死亡,那麼作為醫院必須負全責。三、如果過期藥不是透過正常的渠道購進來的,那麼醫院同樣要負全責,並對購藥和售藥者同時追究其法律責任。四、如果過期藥是透過正常渠道購進的,那麼醫院仍然要負一定的責任與賠償。五、如果醫院對藥物管理不善,並對過期藥品未作銷燬處理,那麼醫院同樣要負主要責任。六、如果是藥房的醫生不小心將藥發給了產房的醫生,那麼同樣要追究醫院和醫生的責任,並由此而承擔一切後果以及對死者的經濟賠償等等。總之醫院是個治病救人的地方,尤其是產房用藥更不能馬虎,一旦馬虎其後果將不堪設想。當然也有一些例外跟藥物無關,不能一偏概全,需要相關部門鑑定後才能下最後的結論。但這一次醫院肯定要吃官司,及使有種種可以解釋的理由,但也無法掩蓋藥物過期的事實,況且死者家屬不會就此罷休。只有透過法院和法醫的取證,才能弄清死者的真正死因,同時對責任的主次也好有個定論。在此希望這次事件,能夠引起足夠的重視。該追責時一定要追責,該查詢原因時一定要查詢原因,不能草草了結,更不能敷衍了事,尤其是那種改頭換面而又偷樑換柱的做法,更要避開。做到有根有據有始有終,以此來告慰在天的亡靈,讓死者安息,家人安心。同時對醫院所有藥品來一次大檢查,大整頓,做到安全起見合理用藥。這樣既對患者負責,更對孕婦負責,同時也好讓醫院取信於民,以便更好地服務於大眾,讓大眾交口稱讚……。最後謝謝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