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費用自理,追究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
首先如果在沒有上報的情況下,被排查到將會強制執行有效隔離方式,目前已經在醫院隔離治療,下一步等待的是痊癒出院和法律追責。
首先郭某鵬給社會帶來了不安因素。我個人對這種行為計為反感和厭惡的。
這兩天郭某朋的事件在網路上持續發酵。郭某鵬從義大利經北京回鄭州不但沒有自我隔離和上報。依然我行我素,多次出現在公共場所,坐地鐵上班和同事吃小龍蝦。
事後依然不知悔改。對自己犯下的過錯,不以為然,態度強硬。雖然事後他的母親對公眾道了歉。但我認為亡羊補牢,為時已晚。郭某對社會,對家庭已犯下了不可原諒的錯誤。
近日網上有傳說郭某重病而死。就在昨天官方釋出了郭某病情穩定正在治療中。
事後郭某鵬會以擾亂治安社會治安罪,會被判處最低三年,最高七年不等的刑期。
對此我也發了影片。大家可以關注我去看一下。
郭的行為應該構成了危害社會安全罪 身體康復之後等待他的應該是鐵窗生涯 這樣對自己和他人不負責任的行為必須嚴懲不貸
一人毀一座城,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
交給群眾。
一人毀一城,問題太現實,加大部署防控,不能讓一城的人付出付之東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