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不貸!故意傷害罪論處!終身不得養寵物!
用手機錄下影片,記下詳細時間和詳細地址,憑證據向有關管理部們檢舉掲發。
狗主人和狗是同類,他看到還高興了,和狗一起去追孩子,一同快樂 。所有狗主人已不是人,就是這樣看法。
養寵物是個人所好,但是論責任人是比狗重要所以別發生意外就是對狗的最好的善待。
這狗主欠揍!法律應當以故意傷人罪對他處以刑責!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就解決了。
狗父母追著行人嗓嗓,我家狗不咬人!
按法律制裁,狗不栓繩違法,拘役狗主人。
如果可以的話第一時間抱起孩子(不管是拘主人)還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