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始終無法忘記,那麼,終了保準忘記或得健忘症。
為什麼要忘?
不需要忘記,作為一個美好回憶留在心裡就好。正所謂相見不如懷念,那個縈繞在你心頭的人並不是此時此刻的他,而是20年前的他。
人生能有幾個20年呢,在這麼長的時間裡早已物是人非。就比如20年前你喜歡的一件衣服、一道菜品,今天還會繼續喜歡麼?即使你和他還有在一起的可能,真的實現了可能也無法接受彼此的改變吧。一味堅持只會打破曾經的那份美好。
所以,對於往事最大的尊重就是把他留在回憶裡,像一個美夢般去回味,去流連。同時放下執念,讓你身邊的人能夠接近你,佔據你心的一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