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末尾淘汰勞動法肯定是不予認可的,這種情況可以跟人事的協商補幾個月工資協商走人,人事不答應的話可以直接去勞動局舉報,一告一準,只不過有時碰到老賴公司也不那麼容易搞定,
先說,“末位淘汰”為辭理由是不合法的,公司需要向員工支付補償金或賠償金。
一般公司要末位淘汰員工的時候,都會說該員工無法勝任工作。但是員工不勝任工作的時候,公司需要對他進行調崗或者培訓,
調崗和培訓後仍然不能勝任,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個時候算是合法的行為,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另外,末尾淘汰不等於不合格,這屬於偷換概念,
公司未經培訓或調崗,以此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違法解除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如果公司拒絕了向你支付補償或賠償,你可以到單位所在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最後,自己的心態也要調整好,
末位淘汰不等於否定你這個人
。堅定地去要回屬於自己你賠償金額之後,繼續找下一份工作就是了。
換工作唄,要不是故意整你,就是你不適合這型別工作。要是故意整你,跟他們鬥浪費你青春也不划算!反正末位淘汰制的,你。肯定不是啥領導管理層,工資高不了,趕緊走人省得給自己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