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也算個好事。估計以後這裡面能有一些小商機,可以發小廣告相互交流
這個得從兩個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 商家(上游)和使用者(下游)。
商家:
讓朋友圈廣告的社交屬性更加明顯,可以使目標使用者群的主動分享,以社交的方式為廣告主觸達更多人群,讓好的廣告創意更容易被更多人看見。
使用者:
使用者在朋友圈裡不僅可以點贊、評論與廣告主互動,還可以隨時@好友進行評論互動。但是對於使用者來說有一定騷擾。
對廣告感興趣的使用者:該類使用者對廣告有一定的好感,會@自己喜好相同的的朋友。
對廣告不感興趣的使用者:這類使用者被騷擾的可能性很小,微信廣告在目標人群選擇上準確度還是挺好的。
被@的廣告不感興趣使用者:這類使用者一般被消費型的使用者哈哈,場景是這樣的,女朋友@男朋友 花錢買買買。
不管怎麼樣,我們要去擁抱世界的變化。
突然一下就會發現大家都在熱度非常高的朋友圈廣告裡面瘋狂評論
都在打廣告
多了一個途徑多好
不喜歡,還是安安靜靜的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