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業務和審閱業務的區別?使用者25988892647798642020-02-17 06:09:55

註冊會計師的業務範圍包括鑑證業務和其它相關服務(會計服務、稅務服務、管理諮詢、代編會計資訊、商定程式等,不需要提供保證)。鑑證業務包括審計、審閱和其他鑑證業務(比如預測性財務資訊稽核)。其中,審計和審閱的主要區別是保證程度的不同:審計:合理保證的鑑證業務,合理保證是一種高水平的保證 ;審閱:有限保證的鑑證業務,有限保證的保證水平比合理保證水平低,但也是有意義的保證。其他鑑證業務:可以是兩種保證中的一種。因為保證程度的不同,審計和審閱還衍生出以下三大區別:垍頭條萊

1、證據收集程式:審計的證據收集程式包括7種:(1)檢查、(2)觀察、(3)詢問、(4)函證、(5)重新計算、(6)重新執行、(7)分析程式審閱的證據收集程式主要是兩種:(1)詢問、(2)分析程式。頭條萊垍

2、可信性:審計所需證據數量多,檢查風險小,財務報表的可信性高;審閱相反。垍頭條萊

3、提出結論的方式:審計以積極方式提出結論,常用類似:“我們認為……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編制,公允反映了……”的語句審閱以消極方式提出結論,常用類似:“我們沒有注意到任何事項……沒有按照……編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的語句。萊垍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