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朋友在商場上班,但有人找他要顧客不要的小票拿去開發票,我朋友給他小票了這樣違法嗎,需要坐牢嗎?使用者80338342952952019-12-18 01:27:52

把顧客不要的小票給他人拿去開發票,屬於違規,是否違法犯罪,視情況確定。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本身多開發票是對本單位造成需多交稅,因為本來沒有開票的銷售收入是不計入商場收入的,商場的開票收入就相應減少,其他方面支出也相應減少。這種情況損害公司利益。 其違法之處在於他人的行為,要看他人是否偷稅漏稅,如果他人用於多列支出,將會使他少交企業所得稅(有限公司企業所得稅按利潤徵收),那就是偷稅,因此有協助違法犯罪行為,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在此之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加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共同犯罪人主要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