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體現的是對被稽核物件與相關要求複合性的檢查,稽核一般只指出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不告訴其糾正措施。
核定是對某一物件進行核對,核定是看被核定物件有無本質性的錯誤,有就更正,沒有就透過。
在檔案資料,表單簽署時稽核和核定基本相同,稽核用在檔案中較多,核定用在財務,表單中較多。
“稽核”和“審查”的區別如下:
1、稽核,即審查核定;審批,即審查批示。
2、稽核是為獲得稽核證據並對其進行客觀評價,以確定滿足稽核準則的程度所進行的系統的、獨立的並形成檔案的過程;審查是對某項事情、情況的核實、核查。
3、稽核偏向於銀行應用,審查偏向於軟體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