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農藥瓶要辦什麼證?點點金86052022-09-26 07:06:45

回收農藥廢棄物需要:

1、回收點須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並經屬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委託方可從事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工作。回收點不回收非農藥瓶、袋,只回收本店銷售、並在柯橋區內使用的農藥廢棄包裝物,不回收投機外源性的農藥廢棄包裝物。

2、回收點在農藥銷售時,要對所售農藥出具憑證,認真做農藥進、銷臺賬和廢棄包裝物回收臺賬,做到“三臺帳一憑證”一致。

3、回收點必須對已收瓶、袋按原箱、原瓶原蓋(蓋擰緊)進行裝箱:農藥袋按同類規格20只/包成件計價,以便清點、驗收、調運、處置。

4、回收點應嚴格執行件政策,對回收的農藥廢棄包裝物進行分類定價,對未按分類規格支付的回收費用則不予認可。

5、回收點應自覺接受區有關和屬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監督管理,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現象,將按承諾取消回收資格,並承擔相應違規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