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徵收如何變查賬徵收?feruy142019-09-26 08:31:17

核定徵收改為查賬徵收。方式:企業申請改變徵收方式,應在每年2月底前,向主管國稅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報告上一年度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納稅申報情況,並填寫《企業所得稅徵收方式鑑定表》。主管國稅機關在受理納稅人申請後,按規定程式、要求稽核後,重新確定其徵收方式。 查賬徵收也稱“查賬計徵”或“自報查賬”。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根據自己的財務報表或經營情況,向稅務機關申請其營業額和所得額,經稅務機關稽核後,先開繳款書,由納稅人限期向當地代理金庫的銀行繳納稅款。這種徵收方式適用於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據以如實核算,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