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區別
條例是法律性質檔案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最高行政機關制發的,規定是對有關工作和事項根據條例做出的具體規定,制度是不同單位機關在內部實行的規章制度。
擴充套件資料:
制度
制度用的地方不同,所包含的意義也不同。比如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就是大的制度。當是一個企業的制度時,一般是指公司內部人員所要遵守的規章制度。
條例
1。
條例是具有法律性質的檔案,是對有關法律、法令作輔助性、闡釋性的說明和規定;
2。
是對國家或某一地區政治、經濟、科技等領域的某些重大事項的管理和處置作出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
3。
是對某機關、組織的機構設定、組織辦法、人員配備、任務職權、工作原則、工作秩序和法律責任作出規定或對某類專門人員的任務、職責、義務權利、獎懲作出系統的規定。
條例指的是各類條款,也就是說所制定的相關的規章制度。條例一般來講,就是對相關的事件或者行為進行約束或者是管制,目的避免出現一些不良的後果。
規定指的是各種規章制度,也就是說所制定的各項的制度。規定一般都是根據事實依據或者是法律條款來進行制定的。
共同點:規定在性質上和條例一樣,屬於規範工作、活動、行為等的規章制度性文種。
不同點:
①“條例”規範的範圍大,制定和釋出條例的機構的級別高,而“規定”規範的範圍較小,能夠制定和釋出規定的機構的級別可高可低,可以是中央一級的黨政領導機關,也可以是各級機關的職能部門和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
②從使用範圍來說,規定比條例廣,很多區域性的、具體的工作,都可以用“規定”來規範,而“條例”規範的工作一般帶有全域性性,不涉及過於具體、細小的工作。
條例[ tiáo lì ]
(名)由國家制定或批准的規定某些事項或某一機關的組織、職權等的法律檔案,也指團體制定的章程:組織~。
規定 guī dìng ]
(動)對某一事物做出關於方式、方法或數量、質量標準等的決定:使用~|超過~時間。②(名)所規定的內容:報銷範圍,不得違反財務~。
條例是由立法機關審定的具備法律效力的條文,而規定則是由行政機關制定的規章,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