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矯人員即社群矯正人員,社群矯正物件是指對罪行較輕、主觀惡性較小、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經過監管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人員。
社矯人員包括:1、被判處管制的;
2、被宣告緩刑的;
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具體包括: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4、被裁定假釋的;
5、被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