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籃球比賽中,弱對強一般採用什麼戰術?使用者40590196106875482019-11-12 03:51:25

防,顧名思義,乃聯合防守之意。它分站位聯防和對位聯防,如果與盯人結合,還可以變化成混防(混合防守),聯防與盯人的最大不同,就是盯人以防人為最終目的,而聯防則以防球為最終目的。對位聯防則以固定人員固定防守一定區域的方式進行防守,不容易讀解而且變化多端,可隨時變成盯人和站位聯防,但因為對球隊默契和個人能力要求太高,而且攻擊性稍弱,對於打快節奏的比賽不利,而較少被強調個人能力和快節奏的NBA教練使用,即使在美國以外的地區,也很少有人長時間地使用對位聯防。站位聯防,對於應用範圍的不同,又分為2-1-2、3-2、2-3、1-2-2等常規站位法,甚至在去年總決賽中,SPURS還使用過比較少見的2-2-1聯防,都是根據對方的攻擊優勢和自己的人員配置型別而作出的各種調動而已。在國際籃聯中,如果為了鞏固籃板發動長傳,一般採用2-1-2聯防,但其籃底和兩側還有弧頂三分處是其防守盲區,進攻可以根據1-3-1落位透過傳球進行破解。2-3聯防是從最基本的2-1-2聯防變形而來,優點和2-1-2類似,都以鞏固籃板和保護籃下為目的,並加強了對對方溜底線的防範,外線盲區和2-1-2類似,但如果籃下中鋒上提過慢的話,有可能被對方從45度插入的前鋒在罰球線和小禁區的盲區裡作威作福。3-2聯防則一般用來對付對方的外線投手群,因為它對上區(不好意思引用了非法防守下的術語)無論弧頂、45度的三分都可以進行壓迫力很強的防範,而它的擴大範圍的防守,對搶斷傳球發動快攻也十分有利;但兩側及底線的三分以及罰球線以下小禁區以上的地區都是其防範盲點。當今NBA最流行的聯防方式,乃是當的1-2-2聯防以及其衍生出來的幾個變種。為何1-2-2聯防成為教練的新寵和壓箱寶呢?這要從它的幾個優點談起:1。由於NBA在取消非法防守後,為減少突破難度(理論上),而設定了防守三秒違例的法則,法則規定,如果內線球員沒有自己的固定防守物件,在三秒區內停留不能超過三秒;另外規定,“非固定防守物件”的定義為,與防守球員離開超過一臂距離的內線球員,則為“非固定防守物件”。因此,有此規定,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在國際規則下大行其道的3-2和2-1-2聯防為什麼在NBA乏人問津了,那個站樁式的中鋒,估計會在整場中因為將精力集中於如何避免防守三秒而導致休克。2。在NBA這個過去強調個人單打和得分能力的聯盟中,不單是內線,很多外線球員也有一定的低位背框單打能力,因此除了射手成群的球隊如KINGS、MAVERICKS或者是沒有多少單打能力的球隊以外,一般在進攻中都採用1-2-2進攻落位,而1-2-2聯防則剛好在這個陣型中,將聯防對對位球員的夾擊施展到極致,而讓那些過去習慣了背框打的球員如SHAQ、DUNCAN、PIERCE、TMAC等人感到有力沒處使。3。1-2-2聯防在進攻方讀解時,因為陣型看上去很像盯人,因此當PG還沒有醒悟過來,而讓攻擊手在底線交叉掩護,或者在45度POSEUP時,24秒的進攻時間已經用去不少,而當他們拿球后才發現這是聯防,已經大限已到,再想重新佈置進攻站位破解聯防,進攻時間已經剩下幾秒,於是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倉促出手,這也是聯防導致得分和命中率下降以及失誤增多的原因。對於國際籃聯的30秒出手,應付聯防反而是綽綽有餘。4。1-2-2聯防乃3-2聯防變形而來,既對外線進行一定的壓迫,對45度下球進行阻撓,也相應地收縮了罰球線以下小禁區以上的盲點的防範,保持了搶斷球的特點,也對AI和HOUSTON等人習慣的空切掩護中距離進行了防守,是對目前的NBA來說,最四平八穩的防守陣式5。1-2-2聯防可隨時變形成四聯防一盯人的DIAMOND-ONE(禁區菱形站位)和BOX-ONE的陣式(禁區四方站位),而讓進攻方在讀解中陷入極度的判斷混亂當中,不能執行好自己的既定戰術當然,1-2-2聯防也非全無缺點,任何一種聯防,都有自己的防守盲區,怎樣透過站位方式破解聯防,相信透過磨合以後的其他NBA球隊可以進一步掌握,而不是象現在那樣一遇到聯防就任人宰割。而任何使用聯防的球隊,在聯防的型別選擇中,對單個球員的站位選擇都必須以他的個人能力和型別是否適合這種聯防作判斷標準,比如森林狼隊,在擁有快速一定能力和肌力的MADSON站內線時的效果,就堪比CANDYMAN這個雖然有貴价合同和高大身材,但移動相對緩慢的中鋒在防守上的效果來得好,而1-2-2聯防中站罰球線兩端的那兩個後衛,如果能夠有高大迅速的搖擺人比如TMAC和KOBE等人執行,效果會加數倍。由於NBA的三分線比國際籃聯更遠,因此NBA的聯防防區也相對加大許多,聯防的效果相對來說要打一些折扣。聯防只是比賽中的一種可以加以利用的方式方式,而並非最終獲勝之道。對教練和球員來說,輕視聯防和迷信聯防都同樣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