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形容女子有「破瓜之歲,志慕清虛」的說法,「破瓜之歲」指的是多少歲?偏見和誤解2018-03-23 11:35:30

古人之所以把十六歲的女子稱為“破瓜女”,並不是從切瓜的動作而是採取更形象的拆字方法來定義的。很多古籍對這一精典詞彙作了較為細緻的解釋,並對淫化和誤解其義的解釋給予了堅決的糾正。瞿灝的《通俗編婦汝》雲:“宋謝幼褩詞:‘破瓜年紀小腰身’。

唐朝形容女子有「破瓜之歲,志慕清虛」的說法,「破瓜之歲」指的是多少歲?

按俗以汝子破身為破瓜”。清代袁枚的《隨園詩話》:“古樂府:‘碧玉破瓜時。’或解以為月事初來,如瓜破則見紅潮者,非也。蓋將瓜縱橫破之,成二‘八’字,作十六歲解也。段成式有詩云:‘猶憐最小分瓜日。’李群玉詩:‘碧玉初分瓜字年。’此其證矣。”翟灝撰《通俗編·婦女》:“宋謝幼詞:‘破瓜年紀小腰身’。按俗以女子破身為破瓜,非也。瓜字破之為二八字,言其二八十六歲耳。”由此看,古人是採取象形拆字的方法,將瓜一破為二,看似二八字,言其義為十六歲,並無任何破身、非處之意。 這一觀點在古人一些詩句或文章中得到了認證。陸游有《無題》詩云:“碧玉當年未破瓜,學成歌舞入侯家,如今憔悴蓬窗裡,飛上青天妒落花。”《花間集》和凝《河滿子二首》:“正是破瓜年幾,含情慣得人饒。桃李精神鸚鵡舌,可堪虛度良宵。卻愛藍羅裙子,羨他長束纖腰。”其中的破瓜二字均指十六歲,亦無後人臆想的特別含義。南北朝時代的醫學家褚澄寫有一本書叫《褚氏遺書》,其中闡明反對娶破瓜女的原因時記載:世人慾子而娶破瓜女(十六歲,或指未成年少女),則將逞其淫佚之志,未嘗以求嗣為念也。他認為娶“破瓜女”為妻,也就是娶未成年的少女是難以成胎孕的重要原因,因此他是反對早婚早育的,這一觀點得到了後來醫學界的充分肯定。他在文中所指的“破瓜女”,亦指未成年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