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石頭說歷史2018-06-23 09:51:40

把“丈夫”這個詞拆開來看,丈是一個長度單位,夫是古人對男子的泛稱。也就是說古人認為男人和長度是掛鉤的,那麼古人為何要用一個長度單位來形容男人呢?這最初源自周代的婚禮習俗。

周代甚至更早的時候,當時的人們有“搶婚”的習俗。女子在選擇夫君的時候,必須要看她的心上人是否足夠高大威猛,如果體型太瘦小,恐怕難以保護自己而被別人搶走。當時的審美觀是以身高一丈為標準,所以女子便稱她所嫁的男人為“丈夫”。

那麼當時的一丈有多高呢?據劉向《說文·夫部》中對“夫”字的解釋:“周制以八寸為尺,十尺為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也就是說,身高只要達到八尺就達標了。根據出土文物顯示,周代的一尺為22。1CM,那麼丈夫身高的達標線是22。1*8=176。8CM,將近1米7。

這個達標線是很高的,已經遠遠超過了我國目前男子的平均身高線,所以按古人的標準,現在很多男人都達不到“大丈夫”的標準,只能做單身狗。

不過後來“丈夫”這個詞被泛用了,可以指代所有男性,或者特指有作為的人。所以對於男人來說身高不是唯一標準,有沒有本事才是最重要的。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子夏故壇2018-06-26 23:49:29

準確講,應該是成年男子稱為“丈夫”。百度百科上講,“丈”字從又持十,十尺也。筆者認為,“丈”字當從又(手)持簪。古代男子成年行冠禮,始用簪插發,故“丈”會意指成年男子。成年男子身體長成,其身高約為十尺,故古人又把“丈”字引申為長度單位,表示十尺。長度單位是引申義,不是本義。丈者,成年男子也,夫者,已婚男子也,故“丈夫”泛指成年之後或婚後的男人。一人高的木棍稱為“杖”,拄杖者為老年男子,故“丈人”也指老年男子,“丈人”之“丈”通“杖”字,表示拄杖的老年男子。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午夜聽心2018-06-26 22:09:56

古代是一個男尊女卑的時代,在古代,女人稱自己的老公為”丈夫”,是對老公的尊敬。”夫”者,比天高一丈也。女人把自己的男人看作比天還要高一丈,所以叫”丈夫”。除此以外,有的還叫”官人”、”員外”、”老爺”。

與此相反,女人在丈夫面前屈稱自己為“妾”、”奴婢”、”濺內”。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漁耕樵讀2018-06-23 10:08:54

在《孔子家語》裡面有有記載:“

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尋

”人高為一丈,故有“丈夫”之謂。在商朝時期,以手指的寬度為一寸,用展來手指時拇指和中指的距離為一尺,展開雙臂的長度為一尋。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據史學家考證商朝一尺約合16。95cm,一丈為十尺,意思就是找身高不低於一丈的男人做夫。據說在古代還保留著搶婚的習俗,如果男人身材矮小,甚至可能被人搶婚。為了抵禦別人搶婚,男人身體要足夠魁梧高大。所以女子會稱自己的男人為“丈夫”。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在《說文》也有記載:“

周制八寸為尺,十尺為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

”為什麼到了周朝變成了人長八尺了呢?主要是周朝的尺的長度發生了變化,周朝的一尺的長度為23。1cm左右。實際上即便八尺也比商朝時期的一丈要高。但是商朝的稱呼已經流傳下來,就不需要再變了。

在古代男子到了二十就是弱冠了,這個時候身材也基本到丈夫的標準,所以《穀梁傳》中就說道:“

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這也女子尋找配偶的時候,對身高的要求是從古代就有的,並非現在才出現的。按照古代標準,武大郎娶潘金蓮是有點不合格,潘金蓮心情估計還真是好不到哪裡去,所以他才會對身材高大的武松一見傾心。這就不足為奇怪了。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牛頭馬面兩鬼2018-06-23 09:53:15

古時叫丈夫,丈就代表是你老公的身高,一尺等於16。95cm,一丈十尺,一丈大概等於169。5cm。古時候男人身高能長到一丈也就是170Cm左右就是高大強壯的體現,找丈夫找到170cm就非常好了。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這也是古時候的人有個習慣,許多地方都有搶婚的習俗,那時候標準是一丈七尺,所以男人也叫七尺男兒,志在四方。古時候擁有七尺身高的男人被認為對搶婚有優勢,在女人心中也是高大強壯的表現,所以那時女人叫自己老公為丈夫。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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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word862018-06-23 09:45:29

丈是長度單位,有計量意義。古代在兩種狀況下成男子為丈夫,分別是成婚和成年。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古代有搶婚的習俗,這樣的習俗也就衍生出了,女子擇婿要 選擇高大強壯的男子的習俗,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抵擋的住搶婚。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而具體的標準就是就是身高一丈,有了身高一丈的夫婿就能抵禦住搶婚的“

強人

”。如此,女子便稱她所嫁的人為丈夫。

《說文·夫部》“夫”字下釋丈夫,謂:“周制以八寸為尺,十尺為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

另外,在古代男子成年了也被稱為丈夫。《轂梁傳·文公十二年》載:“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從這裡可以看出,是以年齡為標準界定丈夫的。那為什麼以年齡作為界定丈夫的標準呢?應該是因為處於生長期的人,身高是與年齡成正比的,幾乎所有的男子都會在二十歲時達到一丈的高度,所以就以二十為界,定義丈夫了。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可見,無論是成婚還是成年,稱男子為丈夫取的都是“丈”的計量意義。那一丈究竟多高呢?這個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量值,商代,一尺合今16。95cm,周秦,一尺合今天的22。1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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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活字流2018-11-23 23:10:56

“丈夫”一詞,今義與古義有些不同。古時一般是指成年男子,現今則多用於指男性配偶。

為什麼古人將成年男子稱為“丈夫”呢?

《說文解字》給出的解釋是:“夫,丈夫也。從大一,一象笄。周制八寸為尺,十尺為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

但是,仔細讀這段話,就會發現一些讓人搞不懂的地方:

(1)周製為什麼會“八寸為尺”,卻以“十尺為丈”呢?按理說,同一時代的進位制應是統一的,如果周朝以“八寸為尺”的話,就應該以“八尺為丈”的。

(2)將成年男子稱為“丈夫”,其根據應該是普通男人,而不可能是一小部分人。今人已考證出,西漢時一尺等於0。231米。“人長八尺”,則身高超過了一米八。難道漢代人的平均身高要比現代人高出很多?

如何除去這些疑問呢?

《說文解字》已指出:“寸、咫、尺、尋、仞、常、丈諸度,皆以人之體為法。”因此,我們只有從“寸”、“尺“、“咫”、“尋”、“仞”、“丈”、“常”等古代常用的長度單位中,才有可能找答案。不過,艮人查遍古今文獻,不僅沒能找到答案,反而被各種各樣不同的說法弄糊塗了。特別是“咫”和“仞”這兩個長度,好象古今都沒人弄清楚過。

1。寸

2。尺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艮人認為,“尺”字的造字依據,應與“寸”字大概相同,即“尺”字形所標示的是尺中穴所處的位置。其意為:從中指指尖到尺中穴的長度為一尺。也就是說,似“屍”字字形的不應是人體象形,而是人手的形狀。其彎曲的地方為肘部,成人的手臂從肘部到中指指尖的長度,一般比一尺稍長,故用一畫標示出“尺”要比手臂稍短一些。

這樣去解釋“尺”字,還有兩個證據:(1)“肱”字,其初字為右半邊,字形下方象的是上臂之形,“尺”字則象的是下臂之形。(2)“丈”字的合理解釋。

3。丈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

《說文解字》:“丈,十尺也。從又(手)持十。”

這一解釋肯定是錯誤的。 人手所能持的,應是具體的物。“十”是抽象概念,如何能用手去“持”?這麼明顯的錯誤,幾千年來竟沒人指出過,多少有些讓人不可理解。

上文在解釋“尺”字時已指出,成人手臂比一尺稍長,即一隻手的長度約為一尺,則十隻手的長度即約為一丈。因此,“丈”字字形所表示的應為十隻手的長度。

4。咫

關於“咫”所表示的具體長度,一直以來人們都沿用漢代經學家們的“周尺”之說,即:“咫”為“尺”的異體字,“尺”為漢代的長度單位(十寸),“咫”則為周代的長度單位(周尺八寸)。

這一說法能否成立呢?

答案是否定的!漢代以後長度單位的混亂,都是因為存在所謂的“周尺”之說。

下面結合相關文獻來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說文解字》:“咫,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從尺,只聲。”

從內容來看,許慎的這一解釋應該出自《白虎通》一書。《白虎通》是東漢章帝親自主持和召集當時著名的博士、儒生在白虎觀討論五經之同異,親自裁決其經義奏議,後由班固等人整理編撰成的。許慎與班固是同時代人,他引用官方的權威著作來釋字,應該是很正常的事。

不過,“周據地而生,地者陰也,以婦人手為法,婦人大率奄八寸,故以八寸為尺”這樣的解說,顯然是牽強附會的,不足為信。漢代人就已對此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例如:

鄭眾注《周禮》曰:“周尺之數,未詳聞也。

按禮制,周以十寸為尺,蓋六國時多變亂法度,或言周尺八寸。”

鄭玄注《禮記》曰:“十寸為尺。按《玉人職》雲,鎮圭尺有二寸。又云,桓圭九寸,

是周猶以十寸為尺也

。今經雲,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乃是六十四寸,則謂周八寸為尺也。”

為什麼會這樣呢?

原因在於《禮記。王制》中的一句話!

《禮記。王制》曰:“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

鄭眾和鄭玄的註文是針對這句話作出的,漢代其他經學家提出周代“以八寸為尺”論斷的依據也是這句話。因此,

這句話是引起混亂的源頭!

相比較而言,

鄭眾和鄭玄的說法是可信的。

從他們的敘述中,我們可以確認兩點:(1)他們都肯定了“周猶以十寸為尺”。也就是說,在周代應該存在等於十寸的“尺”。

(2)他們也都沒否定周代同時存在等於八寸的“尺”,即所謂的“周尺”——“咫”。

這是怎麼回事呢?應該如何去解釋呢?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咫”與“尺”在周代是並用並存的,就如現今的市尺與公尺一樣!

以下事實可用來證明這一論斷:

(1)先秦文獻中是有大量證據證明,“咫”與“尺”在周代是並用並存的。例如,《左傳》曰:“天子不違顏咫尺。”咫、尺並言,不說是二尺。《國語》、《列子》皆言:“其長尺有咫”,則不僅指出“咫”與“尺”是有區別的,且指出“咫”比“尺”短。

(2)根據“咫尺天涯”等成語,我們也能確定:“咫”與“尺”是先秦時期人們並用的長度單位。

(3)“尺”字是“咫”字的聲旁,肯定是先有“尺”字,才有可能創造出“咫”字。如果周代只存在一種與尺相關的長度單位,人們就沒有必要另外去創造“咫”字,用“尺”字就可以了。因此,從文字的角度也可以證明,“咫”與“尺”是不同的,是並存的。

在確定“咫”與“尺”是先秦時期人們並用的兩種不同的長度單位後,我們還應進一步去弄清楚它們所表示的具體長度。其中,尺等於十寸是不用質疑的,關鍵是探究“咫”的具體長度。

關於“咫”字,

鄭眾已指出:“周尺之數,未詳聞也。”

意思是說,漢代人都不知道“咫”所表示的長度。這一說法是可信的。為什麼呢?因為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曾實施過“書同文字”和統一度量衡的政策!

春秋、戰國都還屬於周代,當時不可能存在“周尺”這個提法。

《禮記》一書的編定是西漢禮學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聖完成的。因此,

所謂的“周尺”之說應始自西漢

。秦始皇統一文字,西漢人就只識得小篆,而無法辨識所謂的古文(實際上是六國文字)。因此,如果秦始皇在統一度量衡時廢除了曾在六國通用的“咫”,西漢人也就不知道“咫”的長度了,東漢人則更是無從知曉。

因為“咫”與“尺”的字音相近,《禮記。王制》誤將“古者以周尺八咫為步”記載為“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東漢經學家在無從知曉“咫”的確切長度的情況下,便根據這句話推斷出以下結論:“咫”為周尺,等於八寸。

那麼,“咫”是否等於八寸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

艮人給出的答案是六寸。理由如下:

(1)中國古代的長度單位存在六進位制。例如,《漢書·食貨志上》說:“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升,井方一里,是為九夫。”《續文獻通考》卷 108《樂8》載:“秦以六尺為步”。

(2)漢字中表示長度單位的“寸、尺、丈、尋、仞”等字都與人體有關。就“咫”字而言,尺為形旁,“只”為聲旁。形聲字產生於假借字基礎之上,是對假借字(即聲旁)的替代,因此形聲字的聲旁既表音又表義。為此,“咫”字的字義當與聲旁“只”字有關。“只”與“指”音同,但比“指”字字形簡單,所以古人用 “只”而不用“指”來作聲旁。在現實生活中,人們一般習慣叉開拇指與中指來量長度,這一長度約為六寸。由此推斷,“咫”可能等於六寸。

(3)由“尋”、“仞”、“丈”等字組成一個論證體系,我們就可以確定:

“咫”必定等於六寸!

以下會對此作出詳細的解釋,在此不贅述。

5。尋

“尋”是會意字,字形表示平行伸開兩臂的長度。一直以來,人們都釋“尋”字為“八尺”,沒有什麼爭議。不過,這一解釋是錯誤的。

“尋”的正確解釋是“八咫”。一咫為六寸,八咫即約等於五尺。

6。仞

《說文解字》:“仞,伸臂一尋八尺也。從人刃聲。”

關於“仞”所表示的長度,歷來爭論較大。段玉裁注《說文解字》:“諸家之說仞也,王肅、趙岐、王逸、曹操、李筌、顏師古、房玄齡、鮑彪諸人並曰八尺。而鄭《周禮。禮儀注》、包鹹《論語注》、高誘注《呂氏春秋》、王逸注《大招。招魂》、李謐《明堂制度論》、郭璞注司馬相如賦用司馬彪之說、陸德明《莊子。釋文》則皆謂七尺。”《新華字典》與《現代漢語詞典》則兼採古人的不同觀點:“古時八尺或七尺叫做一仞。”

關於“仞”的長度,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時有一段被後人視為考據典範的論證:“近歙程氏瑤田,通藝錄,有說曰,言七尺者是也。楊雄《方言》雲,度廣曰尋。杜預《左傳》仞溝渠注:度深曰仞。二書皆言人伸兩手以度物之名,而尋為八尺,仞必七尺者,何也?同一伸手度物,而廣深用之,其勢自不得不異。人長八尺,伸兩手亦八尺。用以度廣,其勢全伸而不得屈,而用之以度深,則必上下其左右手,而側其身焉。身側則胸與所度之物不能相摩,於是兩手不能全伸而成弧之形。弧而求其弦以為仞,必不能八尺。故七尺曰仞,亦其勢然也。《說文》測下雲,深所至也。《玉篇》雲,度深曰測。測之為言,側也。餘說與之合矣。玉裁謂,程說甚精,仞說可定矣。《考工記》: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倘其度同八尺,何不皆言二尋?如上文廣二尺、深二尺之例也。許書於尺下既尋、仞並舉。尋者,八尺也,見寸部。則仞下必當雲七尺。今本乃淺人所竄易耳。程氏又曰,《小爾雅》雲四尺,應邵雲五尺六寸,此其繆,易見也。”

這段文字很精彩,但它肯定是錯的!它不是在證明,而是在證偽!

為什麼呢?因為它根本不符合實際,是古代文人進行閉門造車式的考據論證的典型!在現實生活中,人們一般用兩臂之長去量寬度(古人據此造出“尋”字),量深度和高度時,卻是用身高去量的!即使是傻子,也不會側著身子用兩臂之長去量深度和高度的!

“仞”字是形聲字,字義應與聲旁相關。“刃”字與“人”字音同,之所以不用“人”字作聲旁,是因為存在“從”字。因此,“仞”字表示的是人的身高。

現代科學統計證明,一個人的身高等於兩臂之長。因此,“仞”與“尋”應該長度相等,都是“八咫”,即五尺。

尋”與“仞”等長,它們的區別在於:“尋”用於表示寬度,“仞”用於表示深度或高度!另外,還有一個長度單位“步”,與它們的長度相同(八咫或五尺),是用來量地用的。

7。常

《說文解字》:“下裙也,從巾尚聲。”

這裡解釋的是“常”字的初義。

“常”字用於長度,當屬於和“丈”字同音通用。

《小爾雅。廣度》曰:尋舒兩肱也,倍尋謂之常。”一尋為五尺,“倍尋”即為一丈。

因為漢代經學家將“八咫”誤作“八尺”,為此後人根據上面這句話將“常”錯誤地釋為一丈六尺。鄭玄注《儀禮。公食禮》:“丈六尺曰常,半常曰尋。”

8。成年男子為何被稱為“丈夫”?

不用艮人多說,可能各位都已明白了。

成年男子伸開兩臂之長為一尋,即“八咫”,等於五尺。其身高為一仞,也是“八咫”,等於五尺。將這兩者相加,即為一丈,所以古人將成年男子稱為“丈夫”!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聖梅12018-06-23 18:10:33

#今日頭條、好友連網:#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解答、從前留下歸據是天員地方、女陰男陽、從前蓋大門上面圓形地下方形、所以男人能丁天、從前稱男人為丈夫“丈夫,當官有兩種稱法、有的人稱《老爺、夫君”解答丈夫兩個字、兩字全都是出頭底的字型…

在古代,為什麼男人被稱為“丈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