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惡貫滿滿、殺人如麻的逃犯,被老百姓認出並砍殺至死,會怎麼樣?練武律師2018-08-31 07:46:48

這個題目假設了一個較極端的條件,“惡貫滿盈,殺人如麻的逃犯“。不管其前提條件如何假設,如果普通百姓發現後將其砍殺至死,這當然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和看待。

1。老百姓發現了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分子,可以將其扭送公安機關。這是法律賦予普通百姓的一個權利,但並不是老百姓的一個義務。說普通的百姓可以去將其扭送,也可以不去扭送犯罪嫌疑人。但老百姓有配合公安機關辦案的義務。

2。因為扭送是一個有風險的事。普通百姓要根據自己的能力而定。犯罪分子一般的情況下都不願意束手被擒。扭送其去公安機關不排除需要採取強制性的手段和方法。普通百姓既未學過擒拿格鬥,也難以把握好程度和火候,他們不是警察。容易傷到人,也容易被人傷害。

3。扭送過程中,如果傷害到犯罪嫌疑人。法律上只有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明確的規定下才能免責。否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這與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性質是否惡劣,道德是否敗壞,沒有必然的聯絡。

4。如果犯罪嫌疑人身強體壯、惡貫滿盈、殺人如麻,甚至手握兇器,普通百姓要制服他後送到公安機關,將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雖然社會和法律提倡見義勇為,但也不能蠻幹,要學會“見義巧為“,發現犯罪分子的蹤跡後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報案。這才是一個理性的做法。曾經有大量類似的報道,如:在抓到小偷以後,不及時交公安機關處理,而是捆綁和私自懲罰小偷,導致小偷受傷,甚至死亡。最後被追究刑事責任,法律的懲處。

5。如果以犯罪嫌疑人被通緝,犯罪性質惡劣作為可以傷害他的條件和理由,必將導致社會的混亂,私刑和藉機報復,將可能因此而大量出現,這將完全不利於社會的穩定。末經法律的審判,任何一個人都不得被定罪量懲處,因為被通緝時還僅僅是犯罪的嫌疑人。

因此,我們普通百姓應當有一定的法制意識,在行使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力時,不得隨意違法,這樣容易構成犯罪,反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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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惡貫滿滿、殺人如麻的逃犯,被老百姓認出並砍殺至死,會怎麼樣?花開物語季2018-08-30 12:18:56

首先,逃犯雖然是逃犯,但畢竟也還是有人權的,老百姓認出可以報警,讓警察核實處理,但是沒有私自處理的權利,其次,人有相似物有相同,萬一錯認導致血案發生,那就悲哀了!最後,逃犯大多是窮兇極惡之徒,一般百姓還是不要與其爭鬥,雖然都有正義之心,但還是報警為上,讓專業的人來處理,因為一個不小心就可能命喪歹徒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