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各銀行卡真的是一種違法犯罪,雖然犯罪情節是比較輕微的,不會判罰很重,但是違法所得一定會被收繳,還會被罰款,還增加自己的犯罪記錄,對未來生活會造成重大影響。算一算實在是不划算呀,千萬不要做這種違法犯罪的事情。
先給大家分享一個真實的案例,在2020年,江西省南城縣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買賣自己銀行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羅某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在2019年11月,羅某聯絡了收卡人範某,談好價錢,賣一張銀行卡2000元。羅某辦理了三張銀行卡,並且也辦理了U盾用於手機銀行轉賬,最終將手機卡、銀行卡以及U盾全部交給了對方,得到贓款4700元。。對方使用其的銀行卡用於網路詐騙收款使用,最終這三張卡收到詐騙資金21萬餘元。後來詐騙被警方偵破,同時順藤摸瓜抓獲了賣卡的羅某。
法院認為,羅某明知自己的銀行卡可能用於網路犯罪活動,仍透過賣卡,為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雖然羅某歸案後坦白交代,從輕處罰,但是仍然需要坐牢10個月,而且罰款1萬元。想一想他只收獲了4700元。這個事情划算不划算呢?
近年來,我國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呈高發態勢,其中非法販賣電話卡、銀行卡,是這類犯罪持續高發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電信網路詐騙最終要使用兩樣東西,那就是電話卡用於詐騙活動,銀行卡用於轉賬提取贓款。所以詐騙分子一般都會大批次的購買電話卡和銀行卡。其實出售人也是知道對方想幹違法的事情,所以出售電話卡,出售銀行卡就是違規違法的事情。
買賣“兩卡”的黑色產業鏈,這兩年在持續被高壓打擊。而且對於出售銀行卡的行為也會採取綜合的懲罰措施,視其情節的輕重或給予不同的處罰。僅僅廣東開展打擊“兩卡”專項行動以來,有2000多人因出售出租出借銀行賬戶被懲戒。情節輕微的,會受到5年內只能使用現金消費,不能使用移動支付功能、不能註冊支付寶賬戶和開通微信支付等懲戒。情節嚴重的,就以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進行刑事處罰。
所以別為蠅頭小利,而因小失大。
賣銀行卡觸犯了國家法律,危害性很大。一是賣給詐騙犯,他會利用買來的卡實施詐騙,讓受騙者往這卡里打錢,自己不易暴露。二是賣給在逃犯,透過渠道往卡里打錢,更有助於罪犯逃跑。三是賣給腐敗分子,用別人銀行卡隱藏財產,一旦被抓,這卡里的腐敗錢不易查出來。
根據刑法第177條規定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出售,購買銀行卡都構成防礙銀行卡管理罪,都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以上十萬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它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的罰金。
我不知怎麼量刑,既然已經這樣了就心態平衡積極對待問題,你確實不知道對方用來做啥的就一口咬定確實不知道,不要慌,好好跟父母跟家人說,家人一起幫你度過難關,哎……以後做事切記三思後行,謝謝!
我自己的卡我想賣就賣
怎麼就犯法了
你用菜刀砍死人了
賣菜刀的是不是得判刑
你酒駕撞人了,賣酒的沒罪嗎
你說是不是一個道理
我覺得提問者有問題,但凡你有個手機上上網,也知道買賣銀行卡是給人洗錢用的,你就是抱著僥倖的心裡,像掙那幾百塊。你最後進去幾天就老實了
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果你的銀行卡被別人用來詐騙,流水很大的話,還涉嫌幫助網路資訊犯罪活動罪。這個要看公安機關的具體偵查情況。我估計的話,別人買了你的卡,肯定是用來詐騙犯罪了。所以公安機關才會傳喚你調查。幫助網路資訊犯罪活動罪,一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只要情節不是特別嚴重,一般一年到一年半,像你這種情況,積極配合調查,認罪認罰,爭取判個緩刑。
轉身銀行卡掛失。。。。
做記錄,口頭批評教育!
首先你要知道出售銀行卡是什麼性質。
哪些人會買銀行卡?買來做什麼用?相信您自個兒心裡琢磨琢磨也知道肯定不是幹什麼好事。這麼說吧,買來的銀行卡,基本是用來洗錢的,而這些錢,很大一部分都是電信詐騙,這也是我深惡痛絕的,因為總能讓我聯想到那個考上大學被騙學費而自殺身亡的女孩,花一樣的年紀啊!
2015年我入職的銀行,在那之前其實我對電信詐騙、洗錢的瞭解也沒那麼深入,而且受限於銀行的內部考核機制和投訴機制,哪怕明知道這個人辦卡有問題,你也不敢拒絕,只能嘗試婉拒。不過好在這幾年國家要求越來越嚴,相關法律法規也越來越全面,宣傳力度也越來越大。對我們這些人來說,制度方面的規定規範越來越多,也給了我們拒絕開卡的底氣。但凡你的回答有一點問題,就不能從我手裡辦卡。
再說出租、出借、買賣銀行卡的行為,肯定是犯罪的,很早之前我們培訓時就出臺過法規,但凡出租出借買賣銀行卡涉嫌電信詐騙,產生嚴重後果的,罰款並負刑責。別說你一張卡賣800塊錢,涉邢罰款得罰多少,減刑得花多少錢?仔細琢磨琢磨吧,別死鑽錢眼。
最後說一下,但凡有買賣銀行卡的行為,現在是直接納入黑名單的,就是說一經查實,今後五年內所有銀行不準新辦銀行卡,五年內所有銀行卡限制非櫃面業務!
那些個想賣銀行卡的人,請好好想想吧,判過刑的想找工作?打工都不要吧?算你運氣好找見一份工作,現在基本都是無現金、電子化社會,發個工資都往卡里打,卡限制非櫃面渠道,難道讓老闆單獨給你一個人發現金?就算存到卡里了,你不轉賬?不網購?
送君一席話:莫貪圖,珍信用!
提問題的人你真膽大,給你多少錢啊你就賣了?賣滴時候你就應該知道會有這麼一天的,到時候弄的家破人亡,你這是何苦呢?
你確實不知道他買你的卡幹什麼用,但最起碼你肯定知道用你的卡做違法的事情。已觸犯刑法,此外還會被禁用電子支付5年
看來提問的人做好服刑的準備了,這個具體看流水,最高是三年。如果你是知情的,按共犯處理,也就是詐騙罪,最高無期徒刑
看那些錢的錢目大小,還有看抽佣金多少
熟悉的圈子,我周邊幾個倒賣卡的中間人都被判刑5年以上,賣卡人多數被處罰款和1年左右得緩刑,金額特別大的就是實刑了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最高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擾亂金融秩序罪,五年以上7年以下。
主動配合公安機關,爭取寬大處理
買賣銀行卡是犯罪行為,量刑和這個卡的參與犯罪的嚴重性為參考。
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果你的銀行卡被別人用來詐騙,流水很大的話,還涉嫌幫助網路資訊犯罪活動罪。這個要看公安機關的具體偵查情況。我估計的話,別人買了你的卡,肯定是用來詐騙犯罪了。所以公安機關才會傳喚你調查。幫助網路資訊犯罪活動罪,一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只要情節不是特別嚴重,一般一年到一年半,像你這種情況,積極配合調查,認罪認罰,爭取判個緩刑。
看法院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