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是否有寫 合同到期後同等價位下你有優先權 這個很重要
謝謝邀請!
1、如果你租用的車位一直使用,沒有欠費的前提下,物業公司的做法有欠缺。
2、怎麼處理,建議理性的方式協商溝通解決。
僅供參考相互學習交流!
合同上是否有到期有先租給你的條款嗎?有無要提前一個月或者多長時間提前通知對方是否續租?如果沒有這些條款或者有條款而你沒有利用這個條款,物業公司可以視同你不續租了,再租給別人那你就無話可說。合情合理的。如果沒有到期強行租給別人,你可以和他理論或者走法律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