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浸豬籠”卻發生在文明時代的今天,大家怎麼看?打工人zq2020-11-24 19:12:36

近日,廣東茂名一名男子被數人用麻繩捆綁,關進竹籠並直接扔進水裡,也就是俗說的“浸豬籠”,被捆男子不斷哀嚎、痛苦求饒。

為什麼要“浸豬籠”?

根據目前披露的資訊,該男子與別人的女友偷情,被人當場抓姦,女子的男友十分憤怒,隨用“浸豬籠”的方式懲罰該男子。我覺得可以理解女子男友的行為,這種事對一個男人來說是一個奇恥大辱,如果不採取行動,就會被別人恥笑的,一輩子也抬不起頭來,所以必須懲罰、恐嚇該男子。該男子與別人女友偷情,違背做人的底線,毫無道德廉恥,被浸豬籠完全是咎由自取,一點也不值得同情。

古代的“浸豬籠”卻發生在文明時代的今天,大家怎麼看?

古今中外對於通姦的處罰

在我國古代,對於偷情通姦的處罰是十分嚴厲的,設有“通姦罪”。秦漢有的處以宮刑,比如 “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有的判死罪,比如 “男女不以禮交,皆死”;唐宋時期相對較輕,主要是判坐牢兩年或用笞鞭杖答;明清時期允許捉姦,殺死姦夫而不用擔責。在國外,對於偷情通姦的處罰也是十分嚴厲的,朝鮮的“臉上烙印”、印度的“火刑”、歐洲“刻紅字A”等等。可見,古今中外對於通姦是十分痛恨的,都施之以嚴酷的肉體,乃至生命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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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對於通姦的處罰

適當的懲罰或許是減少通姦的良藥

恩格斯說:“對付通姦就像對付死亡一樣,是沒有任何藥物可治的。”也就是說,只要男女性別存在,通姦這種事是無法避免的。而我們要做的是減少這種事的發生。當今,我們國家是沒有通姦罪的,有的只是對通姦男女的道德上的譴責,然而現代人思想開放,道德上的譴責作用甚微,導致現在生活開放,偷奸現象時常發生,敗壞社會風氣,引發一件件家庭人倫慘劇。因此,必須採取適當的懲罰措施,當然不能偏激,使人產生敬畏、畏懼,在有偷奸想法和付諸行動前好好想想自己的行為會帶來哪些後果!只有這樣,我們的社會風氣才能不斷進化,人人之間的關係才能簡單純粹,家庭關係才能和睦,社會才能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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