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判無期或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麼看?小湖秋色2019-07-14 23:46:39

必須死刑!!!無期都是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它們不配!拐賣婦女兒童的,不配擁有親情、愛情、友情,沒有感情血淚的走獸,不配為人!

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判無期或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麼看?使用者53649909766562019-09-15 09:54:56

人販子要判死刑,沒有傷害兒童的人販子,要判無期,人販子的後代,不得考公務員,不得考事業單位,當兵,坐飛機,坐高鐵,要限制,人販子是當今社會一大犯罪源,破壞家庭,攏亂社會,殘害兒童,必須以嚴從重處罰。

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判無期或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麼看?天翼使用者85386000177002019-07-14 22:40:57

人販子明知拐賣小孩,會造成受害人家破人亡,兩個家庭甚至親朋好友永無寧日,為了尋找丟失孩子方,放棄工作無收入,帶著痛苦,疾病與飢餓,人不像人 鬼不像鬼,最終死於異鄉,真是很可憐啊!人販子破壞社會秩序,擾亂廣大人民群眾擔驚受怕,公安局接警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資源,這些事實說明人販子的罪惡害人不淺,不殺難以平民憤,更加對不住天地良心。我個人認為,只有那些人想社會不穩定,同情人販子的人,讓人販子生存下去害人,才不想判人販子死刑,立即執行槍決。

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判無期或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麼看?使用者31007667830892019-07-16 09:11:32

眾所周知,人販子所造成的社會危害遠遠大過毒品犯,而且他們的殘忍程度在所有的犯罪分子中也是名列前茅的。毒品販子逮著就斃,有什麼理由要給毒販子再次犯罪的機會呢?怎麼想的!那些鼓吹什麼人權的,簡直是狗屁不通,那些是人嗎?還有說什麼量刑過重會導致犯罪分子更瘋狂的專家們,連最基本的因果關係都搞不清楚!簡直是本末倒置!叫我說,人販子就必須死刑,購買者連坐同罪!什麼人權,他們不配!有可能的話,凌遲、剝皮、草鏇、活埋、點天燈,怎麼殘忍怎麼來。簡單一句話,讓犯罪成本高到無法承受,自然就沒有人販子了。

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判無期或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麼看?使用者大瞎鷹飛2020-09-08 11:55:59

同意判死刑!只有奴隸社會才有買賣人口,新社會買賣人口者,死!拐一個兒童毀3個家庭——兒童父母一家,爺爺奶奶一家,外公外婆一家,害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不處以極刑實在是危害社會!拐賣婦女兒童的存在是中國新社會的奇恥大辱!

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判無期或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麼看?捨我其誰0012019-09-15 10:21:54

沒有無期一說,直接死刑,不得緩期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拐賣婦女兒童從法理講,不是因為生活所迫不是因為無勞動能力所為,主觀上非常惡劣,沒有一點網開一面的餘地,唯有高壓方能震懾,這是泯滅人性的罪惡,希望國家重典。

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判無期或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麼看?山東名吃龍居丸子2019-08-04 10:28:42

我覺得死刑最合適!

關鍵是死刑太便宜他們了!最好是能讓他們慢慢死去的那種處罰,比如凌遲之類的!大家想想,他們的罪惡,導致多少家庭骨肉分離,導致多少父母夜不能寐,以淚洗面,這些父母受過多少的罪。大家能感受的到嗎?

好人越沉默,壞人越猖狂!

常言說:✘✘用重典

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判無期或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麼看?米斯特Y先森2019-09-16 15:45:59

人販子販賣的是婦女兒童,婦女兒童是我國的保護的物件,國家有《婦女兒童保護法》,人販子不僅損害婦女兒童的權益,還不當得利,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法,並處以沒收個人財產。人販子必須嚴厲打擊,絕不能手軟!

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判無期或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麼看?正氣大俠882019-07-15 17:24:57

我覺得不只是人販子,只要涉及案情的人員,有這種想法的人員都應該死緩起步!為什麼那?

首先,人販子所犯罪行侵害的是兒童或者婦女的人身權利,一但被販賣,這些人自身的未來或者生命就此終結!即便被找到,其自身所受到的痛苦,包括身體和精神上的都是無法彌補的!

其次,對於家庭而言,如果孩子丟了,那肯定是滅頂之災,老人可能就此生命終結,父母可能就此生活在永恆的黑暗中!別說電影,現實中,有多少這樣的父母還在尋找自己的孩子的路上!

最後,我建議全國上下開啟嚴打模式,要像掃黑除惡一樣,對於販賣,接收人口的人員進行徹底清查,對於已經伏法的罪犯在進行大起底!要有不完結不收兵的決心和恆心!

不能因為人販子不懂法就心存寬容!有的時候死刑,立即執行對於惡人是最有利的打擊!

有人說拐賣婦女、兒童應判無期或死刑,因為他毀了一個家庭,你怎麼看?歐卡根一2019-09-15 08:03:31

對於販賣兒童和拐賣婦女的,都應判於最高刑罰或死刑。人販是社會的毒瘤,人販不除,社會不寧。人販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影響和危害是不可估量的,支援判重刑或死刑于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