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使用者貓仔1682018-01-15 16:36:34

開除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風雨兼程YN2018-01-15 19:24:21

攔高鐵女教師明顯智商不夠,畢竟是小學教師,換了教授,絕對有更好的辦法。首先要給列車一個延誤的理由,要給列車一個等待的說辭,女教師突然暈倒在列車員身邊,捂住胸口,用顫抖的聲音說:“快!快!快!……藥在我先生身上,他就在後面……”於是,新聞頭條紛紛刷屏:《驚心動魄20秒,某高鐵列車營救突發病人延遲發車》,正能量滿滿,皆大歡喜!所以說

思路決定出路,眼界決定境界。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國病2018-01-21 22:38:27

前央視主持人顯然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有邏輯錯誤。她的邏輯大概是一個行為不應該拓展泛化多次處理。看似好像有道理,其實是邏輯錯誤。一個行為確實不能多次處罰,可這是指一個行為在一個規章體系下只能處罰一次。並不是指一個規章體系處理過了,另外的規章體系就不能處理。全世界也不存在這種規定和做法。除非與攔高鐵女子毫無關係的機構和行業都紛紛宣佈把她列為黑名單,假如她失業不招錄此人。如果這樣那就是泛化處罰。

然而她本身供職單位對她有違法律的行為進行處理,我認為毫無問題。大多數單位都應該有規定,對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員工進行行政處理。攔高鐵其實已經構成犯罪了,並不是普通的違法。雖然沒按犯罪處理,但可以隨便找個律師問問,其行為是不是構成犯罪。這個時候單位做出停職措施並沒有問題,停職嚴格地說還不算處罰,只是臨時停職職務措施。事後還應該按照單位規定給予記過甚至辭退開除處罰。如果真按刑法規定處理,那不就得開除或辭退了。其行業的特殊性還不同於別的行業,教書育人,別說什麼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就是這犯罪的名聲也無法滿足教師的條件。自己都沒教育好自己,如何教育學生?我認為此女至少應該調離教師崗位,就算她教學有一套也應該調離。身教比什麼都重要。

雖然她的行為也不是完全沒有他方原因,但事與事不同,攔截高鐵與被阻攔可能損失耽誤行程不是一個邏輯、一個量級上的事件。受了不公也不是可以違法犯罪的理由。何況還不至於是不公事。如果她不攔截高鐵,錯過後以此為契機指出鐵路管理的問題,給社會進步增添一份力,那這個教師就沒白乾。可惜啊,只是虛有教師之名,更像培訓班的教練。前央視主持人這麼突兀地跳出來也暴露自己的知識文化思維邏輯水平。所以說沒有必要太看重頭銜。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手機使用者601643878132018-01-15 17:49:07

李小萌說的有道理,這個老師並非職業違法過錯,和學校無關,她作為公民身份觸犯的是高鐵有關法律,如果涉嫌違法犯罪可以受到法律嚴懲,開除公職也是先有違法犯罪受到懲罰之後,學校才能給予行政方面處罰。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正能量評論助手2018-01-17 14:57:37

不管學校是出於什麼考慮才對她做出停職處罰,我相信這都是民心所向,而

李小萌在這個時候給她鳴不平,無異於火上澆油。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

這件事情不僅僅是影響了交通秩序那麼簡單,反正

答主是認同停職處罰的。作為一個教師,如果自己都不能夠嚴於律己,又怎麼能夠指望她給孩子們樹立好榜樣,家長又怎麼會放心把孩子交給她。

看過那個影片之後,真的很難把她同一個優秀教師聯絡在一起,而且她還是教導處的副主任。

真的是很難想象一個優秀教師會做出這麼愚蠢的事情來

,影片中她的行為和潑婦又有什麼區別?

每個人都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要是特殊通道隨隨便便就給一些不相干的人開放的話,那還要公共秩序幹什麼。要是真的是因為特殊情況的話,我想,完全不用羅某這樣做,但是錯過了這一班的高鐵,羅某的丈夫完全可以乘坐下一班,為什麼就因為這麼小的一件事就鬧出這麼大的動靜。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

我們都知道,鐵路線錯綜複雜,來往的火車有時候還需要臨時停車來相互避讓,經常坐火車的人就會深有體會。

對於動車來說,每一分一秒都彌足珍貴,像羅某就這樣輕易攔車,動車不能按時到達目的地,一方面會給車上的乘客帶來許多的潛在危機;另一方面讓鐵路局的工作人員無緣無故就增加了工作量。

所以說她這種行為不僅是對大家的不負責任,還是一種不道德的表現。

綜合這些因素來看,

學校對她做出停職處罰的決定合情合理。要是一個學校在建設師資力量的過程中,連教職工的人品都不能保證的話,那這就是對學生、對家長的不負責任。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毒蛇博士2018-01-15 09:15:46

前央視女主持李小萌的質疑是有理的, “範懲罰” 這個詞也有點意思,但是李小萌太天真了。

羅海麗女士攔高鐵確實不對,那麼,依照法律,社會應該對她的行為作出什麼懲罰?

根據中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第59條第(一)項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違者將由公安機關對個人處警告,可以並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也規定,擾亂車站、火車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這是法律上應該對羅海麗做出的懲罰。

但是我們看到,事情往往沒有那麼簡單。法律上的懲罰只是冰山一角。

羅海麗的事件發生後,人民群眾的熱議不斷。一時間,她的身份的謠言漫天飛,“老公是刑警隊長”、“身戴過萬名牌包”,讓人們群眾對這個人充滿了憤怒,大呼 “自作孽不可活”。

當群眾站成一團,圍堵攻擊這個看上去十惡不赦的羅海麗時,羅海麗的學校也及時地放棄了她,決定讓她停職留薪。

以博士我看來,學校這樣做確實是缺乏法律依據的,但是

一個機構或者一個公司,不是跟光靠遵紀守法來執行的……它們還關注自己機構的聲譽名氣

,都恨不得馬上把眾矢之的燙手山芋扔出去。所以,學校這麼做,也是情有可原的,無可指責。

這讓我想到早幾年國外的一個新聞。一個公關公司的職員Justine Socco在去非洲出差,登機前在Twitter上釋出了涉嫌種族歧視的貼子,大意是“希望在非洲不要得艾滋病”。瞬間她的貼子傳遍美國大江南北,引發眾怒。事件一出,看看她公關公司IAC是怎麼迴應的吧:

Justine Sacco’s company said “This is an outrageous, offensive comment。 The employee in question currently unreachable on an into flight。” IAC then revealed to firing her during her flight to Africa。(她的公司說:“這是個讓人憤怒、極其冒犯的言論。這個有問題的職員目前在飛機上無法聯絡。” 然後該公司後來告訴大家,在她坐飛機的時候已經把她開除了。)

在飛機上已經被開除了,還不能等到Justine下飛機!這公司為什麼這麼做?因為它是公關公司,他們懂得怎樣挽救機構聲譽啊!你跟他們談沒有法律依據?他們跟你說她違反了公司內部準則、和公司核心價值觀不同!

所以我認為李小萌從法律角度的方面去質疑學校的做法,確實是有她的道理。但是,她忘記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作為職員背後的機構,它也有它的顧慮、有它要服務的人群。機構並不是你爸媽,也不是你老公,跟你沒有多大感情。他僱用你了,給你月薪,就是盡了責任了。這點國外國內都一樣,美國企業可能還走得更快一點。現在學校只是把她停職,美國學校可能立馬辭退後還不忘罵幾句來撇清關係。想找一個你犯錯了對你不離不棄的公司/機構,先想想看找一個對你不離不棄的另一半有多難吧。這不,還有老公得了肝癌還馬上墮胎離婚的呢!

所以

李小萌沒看到社會機構執行賴以生存的方方面面,只能說她太天真

。而且對於學校這些機構來說,羅海麗的行為確實也和學校對羅海麗擔任好一個人民教師的要求相悖,學校也冤啊。所以羅海麗,就當學了一個教訓,而教訓的代價是不是過大,也不在這討論範圍裡了。博士只是認為,

“範懲罰”一詞很有點意思,因為所有的懲罰都在一張網裡面,一環扣一環,都有它的邏輯在,不能用簡單的法律來解釋。

作者:毒蛇女博士Catherine,歡迎關注她的悟空號:Catherinehjl。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放牛娃的文字小攤攤兒2018-01-15 18:00:51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第一,伏爾泰說,

“雖然我不贊成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沒有弄清楚事情的遠原委之前,沒必要見誰都噴。

第二,李小萌所表達的觀點,是她出於自己的認知做出的判斷,況且,她是個女人,從女性的角度出發,對女性的同情心自然產生,可以理解。

第三,合肥女教師的行為,確實給她的家人、學校、社會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在當時的情況下,所做出的行為沒有經過深思熟慮,也是她自己所未料到的。

第四,

據多方報道,女教師這一行為跟網路炒作的實際情況並非一致,多有誇張成分,吃瓜群眾有必要弄清楚情況後再發聲。

總之,李小萌雖為公眾人物,但為人處世和工作都不錯,汶川地震時更是以弱女子之身深入一線採訪,冒著生命危險給觀眾帶來一線情況,是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媒體人,請大家留點口德,讓事情隨風飄逝吧!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

kwmkw

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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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使用者庶民想說2018-01-17 22:11:53

高鐵不是自家的私車,你影響一秒可能就破壞了整個高鐵和鐵路執行秩序,久了經濟損失不說,還會生命擔憂呀!也不能讓全國鐵運混亂吧!本來都錯了,一個有名媒體人還當老大鳴不平,也太有點不實際了吧!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沉靜海爆發2018-01-15 19:06:23

我覺著擾亂公共秩序的女士的行為是錯誤的,這毫無疑問,但至於學校對其的一些做法合理但是否合法,法是公器,亦得公平公正客觀的執行,作為媒體人的李小萌有了質疑,這種質疑只是質疑的學校的做法是否違反了法律,她也沒有為這個女士的延誤火車這種錯誤辯護,不管她是平民還是媒體人都有懷疑這件事的合法性,我們不能為了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而再去違反法律,我們的這個社會應該能容下這種質疑的聲音,有質疑才能讓問題更公平公正的得到解決。一個犯人犯了法,但作為犯人的他應該還有一些權利。作為媒體人的李小萌發出了自己的質疑,那就應該解決這種質疑,而不是上升到攻擊人身,這無異是我們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去違反法律。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AAAAAA心如止水2018-01-15 20:02:25

謝邀,我都不知道李小萌是誰?要不想出名、要不就是刷存在感、李小萌可能也想攔高鐵。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

李小萌為攔高鐵女子被停職鳴不平,引來網友爭議,你怎麼看?分享陽光1611068612018-01-16 19:04:47

談談個人看法。

現在的人,可以說都是活在輿論的聚光燈和社會公德的顯微鏡下。與你有關的企業或機構自然就在你的背影裡。若你能遵規、守紀,不觸碰道德底線,這些閃光燈和顯微鏡維持一種待機狀態,監督和約束著每一個人。一般情況下,沒人會故意與你過不去。一旦你越界、碰觸底線,這些聚光燈和顯微鏡就會瞬間啟用,其威力是很可怕的。常言說,唾沫星子淹死人,就是說輿論壓力的恐怖。

羅某的作為在她自己看來是小事,也許是把高鐵門等同於她家單元的電梯門了。為了一己之私耽誤整列車公眾的時間,甚至有可能釀成更大的高鐵混亂和事故,這個危害性大家都應該清楚。所以才會引起大家的嚴厲批評。

羅某如果僅僅是一名家庭婦女,犯了錯批評教育罰款都是為了教育她本人和給大家以警示。但羅某是教師,為人師表,其行為具有很壞的示範作用。她的單位給她停職反思,非常適當。一方面,表明態度,與羅某的錯誤劃清界限,表明了一個教育單位應有的是非認知;一方面留有餘地,並沒有直接開除羅某,治病救人,以觀後效。只要羅某認識錯誤、深刻反省、接收教訓,大家也會慢慢原諒她。其單位也就會恢復她的工作。

如果羅某其單位反應遲鈍,或直接開除羅某,才是應對失當,才會招來無妄之災呢!

李小萌敢於發表自己的觀點,精神可嘉。但她確實太幼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