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隊伍裡都主持正義?不要麻煩腦子,只用腳趾頭想就夠了!
我的看法是,現在的律師團隊裡有兩種可變性,第一種:誰聘用的律師,律師都會盡力的替他去辯護無理也要變三分 。只要錢到位 ,他會絞盡腦汁去打法律的擦邊球,和專法律的空子,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和不合法權益 。第二種:有法律和正義感的律師在代理每一個案件時, 都抱著維護法律正義尊嚴 ,他要仔細的分析案件的因由,對他所代理的當事人,事先講明法律和法理定論,叫當事人知道他的訴權是否能得到法律保護。這樣的律師多一些讓法律的正義在這個法制的社會里更加和諧 。
律師守法的話,就不會去辯護,說實話
律師在“矛盾”中生存!律師未必秉持正義……
律師能不能主持正義維護法律的尊嚴這得看律師有沒有堅強的定力,有正義感的律師打官司時按法律規則辦事決不無理咬三分,按事實說話,不為金錢所誘惑憑良心辦案,另外一種律師辦事那得看錢辦事,錢到位打官司無理也要咬五分,鑽法律的空子為當亊人開脫罪責,這樣的律師不在少數,他們不配在法律部門工作,良心受金錢的迷惑巳經失去律師的資格了。
律師為當事人依法辯護,維護當事人的權利,不涉及正義。
各行各業都有害群之馬,律師隊伍也不例外。
只要錢到位,律師我是見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