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禪意之碧空耀陽2021-01-16 10:40:19

不許為而為之的事還少嗎?

能不能賣是一回事,監管部門管不管他賣更是一回事!

如果賣個西瓜罰個芝麻哪誰不去賣?

如果賣個芝麻罰個西瓜那誰敢去賣?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我將與你同行2017-07-30 23:56:58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取得產權證的小區車位可以出售,但是,根據物權法的小區車位配比精神,開發商不適合銷售小區車位。

一個小區在取得規劃時,就有小區的車位配比,目的是讓小區業主每戶至少均有一個車位,便於業主停車。無論車位的產權是誰的,至少保證車位的數量。但是在相行的法律條文中,又出現了車位銷售的矛盾情況。

在小區車位中,一種是小區公共車位,沒有產權的,另一種是人防工程車位,也是沒有產權的,再一種車位是開發商取得了車位產權,並容許車位進行銷售,就出現了與法律精神相矛盾情況。車位本身是為了業主停車所有,一旦可以銷售,就出現了許多問題:

1,有的業主有錢多買車位,然後倒賣倒租車位,導致車位流失。

2,車位外賣。在商業旺地的小區車位,開發商車位外賣區外,導致車位配比誠少。

3,部分開發商違規操作,將部分人防工程或公共車位變相或者違規取得銷售檔案,損害了業主利益。

車位影響小區業主的停車,希望相關法律完全的情況下,支援小區車位只租不賣或者產權劃歸業主。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拾荒的建築自由設計師2018-03-27 13:33:31

這個要分情況了,如果是業主共有的,開發商就不能出售,如果是屬於開發商的,就是開發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出售或者出租轉讓等,如果是在人防區域內,開發商也無權出售。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

目前法律對這一塊也有相關說明,物權法明確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均屬於業主共有。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

目前對於車位一說,感覺是說的不是很清楚,或者是普通人無法理解,包括我做設計做了這些年都有有點不理解。比喻,既然車位屬於配套設施,作為小區相關配套,應該是屬於小區全體業主的,但是又扯出來,地下室並沒有計入容積率,沒有全是戶型公攤,所以屬於開發商,但是奇怪的是,整塊土地屬於全體業主的,那麼這個土地使用許可權應該是屬於全體業主,而不屬於開發商,開發商在也全體業主的土地上,做了地下車庫然後又賣給業主,總覺得不合理,也算是不能說叫配套設施吧。關於武漢地區下發地上車位不計入配套車位指標的規定,雖然可以減少類似矛盾,即業主與開發商車位矛盾,但根本上,個人覺得法律層面上應該有個清晰的解釋才對。對於地上部分停車位,如果開發商佔用公共綠地或者車道等,是完全不能出售的,這塊明確是業主共有的產權了。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

所以。我只能說,具體事宜,應該等新的法律法規來完善解決這個問題,我們目前能做的就是儘量去了解相關情況,瞭解目前本省的相關規定,哪些車位屬於開發商,哪些屬於業主,哪些可以出售,哪些不可以的情況了。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小書僮2017-12-18 17:01:35

公攤面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請來的物業是服務企業,是業主的請來的“長工”,絕不能畫兩道白線就收費,而且是收“主子”的費用,誰給他們的膽?!為什麼請來做服務的“長工”卻總有理直氣壯的欺負“主子”??巧立名目、強取豪奪、貪得無厭……實在可恨!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hh700050512017-07-30 23:01:52

如果說政府買給開發商的土地是從地表面到土下深度五十米。開發商買給小區全體業主的商品房地及土地也必是是從地表下五十米都屬購買人業主用的土地。開發商要到地下五十米以下開發的車位車庫就可以買給業主了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臨沂律師說2018-01-23 22:44:16

開發商能不能賣停車位,主要看以下兩點:一、開發商賣的停車位是否有產權,如果有就可以賣。二、停車位是否佔用共有的道路、綠地或其他場地,如果有就不能賣。《物權法》第七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均有規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幾何題2017-12-18 17:00:31

面對高額的房價,全家拿出幾代人的積蓄再加上銀行貸款,買了套房子,本想過上幸福的生活,結果再次被物業公司壓榨及一些無理要求與條件;並且沒有說理的地方,業委會無能為為,社群又不管。究竟誰是房主?!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蛻變天下2021-01-16 11:50:12

不能,至少在下列情況下不允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

法學理論

,一般認為,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

車位

屬於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1、開發商在計算

公攤面積

時已把地下車位的建築面積計算在內的;2、開發商把建在地下車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之內的;3、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政府規定應無償交付給業主使用的,即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了車位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將建車位作為開發商的法定義務。如果有上述情況之一,開發商就無權出售該車位。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逆襲的李大胖2017-07-28 23:57:00

謝謝邀請,不過這個問題和很多網友解釋過N次了,真心累。。。。。簡單說吧,車位開發商能不能銷售主要看車位的屬性。車位一般分為人防區車位和非人防區車位。人防建設是屬於國家給開發專案所規定必須修建的一部分,這部分空間屬於專案本身,說明白點就是人防區的車位屬於業主的,開發商無權銷售,但一般考慮到人防建設不必對地下室進行停車場建設,其實開發商對於這一部分也是有額外投資的,按道理說可以收取一定費用,但按法律來說不該收費;非人防區是開發商在國家規定的之外自行投資建造,車位屬於開發商投資專案,可以辦產權證,所以按理按法均可以銷售。至於什麼是人防工程建設在這就不囉嗦解釋了,大家可以自行百度,很方便。

總的來說,開發商到底應不應該出售地上和地下的車位,大家也不必覺得太麻煩,感覺理解不了,教大家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可以辦產權證的車位就是開發商可以買的,這些都是非人防區的車位,辦不了產權證的就是人防區車位了,大家可以維權。這也是為什麼有些開發商買車位時不同位置價格不一樣了,根本的區別是在能不能辦產權證上,有些開發商黑心,明明能辦產權證卻因為怕漏馬腳選擇所有人都不幫辦。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數碼哥北極熊2017-12-16 15:14:47

希望2018年的人大代表會,有代表提出來,物業亂收費,車位亂收費,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和居民的幸福感指數,高房價下,全家拿出幾代人的積蓄,買套房子,原以為可以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結果再次被物業壓榨,並且沒有說理的地方,業委會無法成立,社群又不管。

開發商真的不能再賣小區車位了嗎?姜靜宜家長2018-03-08 14:03:05

只要是商品房,開發商就不能賣小車位(含地下車庫)新的不動產權登記證已經明確小區的土地(登記名為共享宗地)為小區業主共同擁有70年。7O年後由購房者自動續交。房開在商品房出售時已經將(土地,房屋,通道,地基,地庫,道路,廣場,綠化,水電汽通訊,地下孔樁,地下承重牆柱,稅收,利潤都含在購房款中了。所以不能再賣小區車位。大家特別注意。房開會拿老的建築條例給人防工程說事。什麼誰投資誰受益之鬼話。根據人民防空法,人防工程歸當地人防辦。和房開無關係。也不能買賣。如是單一的地下車庫也是業主的。因為土地是業主。地下車庫的框架及承重柱。電梯井等都是業主買斷了的。只要是做過房建的都明白。我們小區從2015年入住。地下地上車位都歸業主。先前買車位的也把錢退了。現在三年了房開的物業連一分錢管理費和停車費都收不到。現在已經明確想收費須三分之二業主授權才準收。所以各位業主要團結才不會被物業房開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