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體裁是指文學作品的具體樣式,它是文學形式的因素之一,簡稱“文體”。常見的有詩歌、小說、散文、劇本、劇小說、寓言、通訊等。
一切文學作品的思想內容都要透過這樣或那樣的體裁來表現,沒有體裁的文學作品是不存在的。這猶如人們做衣服,必定要量體裁衣,選擇一定的樣式。文學體裁就是指文學作品的具體樣式。
在文學發展的歷史上,出現了多種多樣的文學體裁。這些名目繁多的文學體裁的產生和演變,都有一定的社會根據和它本身的發展規律。
小說與詩歌、散文、戲劇,並稱“四大文學體裁”。
1、詩歌
用高度凝練的語言,形象表達作者豐富情感,集中反映社會生活並具有一定節奏和韻律的文學體裁。
2、劇本
劇本,是戲劇藝術創作的文字基礎,編導與演員根據劇本進行演出。與劇本類似的詞彙還包括指令碼、劇作等等。它是以代言體方式為主,表現故事情節的文學樣式。
3、小說
小說:以刻畫人物形象為中心,透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
4、散文
散文是一種作者寫自己經歷見聞中的真情實感、靈活的文學體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