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3萬現金做“有錢花”為女友慶生,是否涉嫌違法?大象鼻子長82018-05-24 10:52:05

沒有損毀的話就不涉嫌違法,你裝屁股兜裡也有損毀的可能,所以說這問題是紅眼病提出來的

男子33萬現金做“有錢花”為女友慶生,是否涉嫌違法?手機使用者好大一顆樹2018-05-25 19:39:25

親叔叔,他今年有72歲,人老多健忘。在去年搬家的時候,從自家的亂木櫃內翻出3000元人民幣。用報紙包好的,並且裡面寫的有日期,是賣棉花和稻穀的錢。當時,又喜又憂,喜的是可以用來生活,憂的是錢被棉花蟲蛀了,盡是洞,並且黴了,不能單張的拿放。只好在稍微通風乾燥處,放了一天。

第二天,他和嬸嬸帶著這些錢,到鎮農村信用社諮詢,最後順利的給他換了,但少了幾百元,主要是實在無法拼湊。老兩口真高興,在超市裡買了幾斤水果,特意地感謝工作人員,他們都不要,只好自己提回家。

本問題中的主人翁,用現金折成”有錢花”,相信他不至於損壞人民幣,照樣可以在市場流通。至於其他問題,只能讓專業人士和網友討論。

男子33萬現金做“有錢花”為女友慶生,是否涉嫌違法?陳群律師2018-05-24 21:40:29

您好,謝謝邀請。

男子對33萬現金,如果是具有所有權,或者是控制權,那麼他用來折迭成花束,為女友慶生,不涉嫌違法。

《人民銀行法》規定的是損毀人民幣,他這樣做,不是用於流通,跟人民幣本來的用途不相一致,但是它是表達自己心意,只是摺疊,沒有損也沒有毀也沒有汙,所以我們不要無限上綱,亂打大棒,壞人家好事。

在民事領域,法無禁止即可為。

人民銀行法只禁止,損毀人民幣行為,而對把人民幣用於束花的行為並未禁止,也就是說,小夥子的行為不是法律禁止的行為。他絲毫沒有貶低人民幣、損毀人民幣,其行為不違法。

男子33萬現金做“有錢花”為女友慶生,是否涉嫌違法?潭州劉員外2018-05-24 11:16:19

無需再去回顧事件的過程了,就個人的理解談談看法。個人認為:重慶男子的做法肯定不對,但尚未達到犯法的程度。來看下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九條有“禁止故意毀損人民幣”的規定;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六條則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

這是銀行業人士引用的兩個法律法規中的條例,並且一致認為,使用人民幣制成花束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毀損人民幣,是不愛護人民幣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應當予以禁止。

銀行的說法,其它都贊同,但就是涉嫌故意毀損人民幣的說法值得商榷,新聞事件中,當事人畢竟只是折成花瓣,這錢肯定還得花出去,不至於造成毀損。所以說這樣的行為是毀損人民幣,說法不準確。

當然,員外這樣說,並不等於員外支援這樣做。因為事實上,即便沒有造成毀損,但也是一種不愛護人民幣的行為。表達愛情的方式有多種多樣,這樣赤裸裸用金錢來炫耀表達的方式,當事人可能喜歡,但是造成的影響並不好,最起碼可以說是三觀有問題。

其實,對於人民幣毀損的事,生活中還真不少,比如在人民幣上亂寫亂花,比如用人民幣點菸,比如將人民幣圖案用於一些商業宣傳。更有甚至,一些冥幣居然也是脫胎於人民幣模板,這無疑就是涉嫌違法犯罪了。

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九條,除了禁止故意毀損人民幣的規定外,還有如下的規定:

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禁止出售、購買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禁止運輸、持有、使用偽造、變造的人民幣。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在其它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

男子33萬現金做“有錢花”為女友慶生,是否涉嫌違法?無情傷痛好玩麼2018-05-24 21:03:03

男子33萬現金做“有錢花”為女友慶生,是否涉嫌違法?

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重慶的該男子,也許只是在女友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財富;也許是為了的女友的芳心才表示一下自己的忠誠。

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該男子“裝逼、顯擺”的行為頗欠考慮,儘管你沒有故意毀損人民幣,做違法的事,可是你的這種行為嚴重地受到道德指責的。

一個熱愛祖國的人,是絕不會做這種有損於祖國臉面的事。

國家發行的人民幣是全體國人所有的,是公有財產,應該予以珍惜愛護的。

祖國的人民幣好比母親的臉,世上哪有孝順的孩子,在母親的臉上胡作非為?

再說了,33萬餘元人民幣現金,不是一筆小數目,也許有的一輩子也掙不了那麼多錢。“裝逼、顯擺”只能圖得一時的快感,事情過後,日子還是一天天地過的,每年你女友過生日,你都要用33萬餘元人民幣現金做成“有錢花”為她慶生嗎?你拿得出來嗎?如果有以後你拿不出了,現在的女友還是你的女友嗎?

慶賀女友的生日,表達愛意的方式很多,為啥要選擇這種得不償失的做法呢!

至於銀行相關人士表示,使用人民幣制成花束等行為涉嫌故意毀損人民幣,是不愛護人民幣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應當禁止。我個人認為,銀行的說法有點誇大了,重慶的該男子並沒有故意毀損人民幣,只是摺疊了人民幣,是不愛護人民幣,但沒有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可這種做法當然應該禁止!

總之,熱愛我們偉大的祖國,也要從小事做起,從愛護我們的人民幣開始吧!

男子33萬現金做“有錢花”為女友慶生,是否涉嫌違法?南京小不點2018-05-24 10:58:41

感謝邀請。我覺得應該是很正常的事吧,說損壞人民幣有點過了。

首先,並沒有規定說人民幣不允許摺疊,否則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還怎麼使用呢?平攤著放在口袋?該男子並沒有故意撕毀,只是疊成了一些愛心的形狀,不影響鈔票的正常使用。

男子33萬現金做“有錢花”為女友慶生,是否涉嫌違法?

其次這樣的行為並不少見,人家有錢,愛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就算是炫富也沒事,畢竟有這個底子。

我看到這一訊息的第一反應就是,有錢人的生活真滋潤。我也要努力掙錢,將來給媳婦也過一個類似的生日,至於別人怎麼說那是別人的事。自己過的好就行,何必管那麼多呢?

再說說銀行,要操心的是如何把自己該做的做好,別想這些沒用的。為老百姓服務好,讓老百姓滿意、放心那才是真~

覺得我說的對的點個關注,謝謝!

男子33萬現金做“有錢花”為女友慶生,是否涉嫌違法?惱人梧桐2018-05-28 21:39:41

謝謝邀請!

我們知道一句話叫做“財大氣粗”,其實這句話屬於中性詞,有好有貶,重慶男子用現金幾十萬元為女友慶生,無非是賺個噱頭,別的啥意思沒有,除了錢,還能看出啥來呢?

從使用錢的角度看,國家銀行對人民幣的使用保護以及留存都有相關法律規定,特別是對故意損毀、侮辱人民幣的行為,要負法律責任。這一點很明確的,作為重慶這一男子用現金作花,是對人民幣的不尊重,是一種變相的將人民幣改變用途,有損人民幣的的尊嚴,也侮辱了人民幣的價值,理應受到法律懲處。

作為多數的普通百姓,沒有可能將幾十萬元錢隨意當作花朵,或者花籃送給女友,這是一種炫富,當然炫富的材料,選擇的不對,若是選擇給女友一個金字塔,或者一個華盛頓城市,或者購買一個天外的星星,那或許能被認可,你真牛!贏得一片讚歎,這個用錢來炫富,只能讓人出一種無知,或者是少腦子的行為。

男子33萬現金做“有錢花”為女友慶生,是否涉嫌違法?午夜聽心2018-05-28 21:23:52

我覺得這個小夥腦子有問題,這樣做不但俗,而且易遭人妒恨。不但腦子有問題,而且做事極不講究,給女朋友過生日,用一個那麼不吉利的數字做花送她,到底是祝她還是咒她呀?”33”諧音”傷傷”,或者”喪喪”,太不吉利了,這樣慶生還不如不慶。懂的人做喜事都會避用”3”、”4”、”7”這些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