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反問題主一個問題張玉環為什麼要發聲追兇?以此來顯示他的無辜?
經歷了27年冤獄的人,雖然歷盡萬難平反昭血了,他從被抓到出獄所經歷的心理創傷是沒有人能夠體會的,他被公安放狼狗咬過,在監獄因不斷申訴被認定反改造關過禁閉嚴管過,可以說所有在這二十七年和他接觸過的頭頂國徽身穿制服的人沒有一個正眼看過他,甚至沒把他當人看過!這種傷害不是一張疑罪從無的判決可以撫平的,他對司法的公正、正義可以說已經絕望了。他的心己死,他對司法能夠為他徹底洗冤己不抱絲毫希望!他何必還去違背自己的內心去發這種毫無意義的聲音呢?
在此我給大家講一個案例,雲南昆明戒毒所民警杜培武曾被指槍殺其妻及情夫,也是被各種刑訊逼供最後招供被判死緩,比較幸運的是七年後真兇出現他徹底洗冤,後恢復了工作!他面對記者說過,他當了大半輩子警察,他也對當事人動過粗,從沒在意過,但當他自己被昔日的同事折磨的不成人樣百口莫辯時內心的痛苦似萬大箭穿心,恢復工作後他一度看到同事就發怵,不願穿制服!在此講這個案例是想告訴大家冤獄對當事人內心造成的傷害到底有多深!其實是沒有合適的文字可以形容他們內心的痛的,他們為沒有合適的語言去表達,他們內心深深的明白他們的聲音在面對強大的國家機器時是多麼的微弱!
最後追兇不是他張玉環的責任和義務,也不是他說了就算的!說了也是廢話,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譁眾取寵己無任何意義!嚴格來說在張玉環被宣告無罪的同時,就說明該案還沒有終結,追兇就該由公安機關重啟,也只有公安機關才有這個能力,還需要張玉環發聲嗎?他有這個能力嗎?一旦他透過媒體發聲是不是又有人會說他剛出來就利用輿論裹挾、左右公安工作呢?
以疑罪從無把張玉環放了,這本身並沒有什麼。人們普遍關注的是真兇在哪裡?
@英雄拒絕黃昏
認為最希望真兇歸案的是張玉環,因為這樣就可以徹底的洗清他了。
你說張玉環為何不發聲追兇?事實上,張玉環天天在發聲追兇。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在監獄的26年裡,他每天都在為自己申冤。就說明自己不是真兇,讓警方尋找真兇還自己清白。
二、在法院開庭審理的時候,他一直喊冤。但又不能自證自己不是真兇,這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情。
三、他是在狼狗咬的時候承認了l自己是真兇。這個時候他心裡多麼的希望真兇的出現,但他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他能有什麼辦法?
現在真正的兇手尚未落網的時候,他就從監獄出來了。多少人對他持懷疑?甚至當年的遇害者家屬知道他回來了就搬走了,同村的人只有零星幾戶人看過他。在這個時候他比任何人都希望現身。
@英雄拒絕黃昏
認為真兇就在村子裡,只要對100多戶人家的村子進行逐一排查,兇手安有不現身。
因為張玉環明白這個時候不能太高調,並不是叫的越兇越沒嫌疑,現在還是有好大一部分人懷疑他就是兇手,包括同村的人網上的人。他只不過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宣佈疑罪從無才釋放的。
當年這個案子只有他最清楚,到底是不是兇手?現在不發聲,只是為了讓這個事情慢慢的過去,等大家都遺忘了,自己的生活也就能步入正軌了,無論誰是兇手,都不會影響他的生活了。
27年前,為什麼他會是第一懷疑物件,他自己心裡非常明白,因為那天在他身上發生的事情,好多都解釋不清楚,那天村上的人只有他最反常,下地幹農活的村民竟然三次返回家中喝水,只要是在農村生活過,在地裡勞作,都會知道這是一個反常的現象。
那一天他的手臂也無緣無故的受傷,就因為這些原因,他才會被列為第一懷疑物件,只是這麼多年來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他,所以才會被疑罪從無放了。如果這個時候他還叫囂著查詢真兇,他依然會是被懷疑的物件,依然要從他開始調查,所以這個時候不如低調點,等拿到補償金,踏踏實實的過日子算了。
張玉環不發聲有兩個可能:
1、他是真兇,只是沒有充足的證據,按疑罪從無處理獲得釋放
我相信當時的司法機構是有證據的,作為唯一一個重大嫌疑人,張玉環未能自證清白。據報道當時張玉環行蹤可疑,性格也比較偏激,如果他就是真兇,他已經出來了,他為何還要賊喊抓賊?
2、他不想再在這個案件中度過餘生,已獲釋放自由是最重要的
我們站在他的角度想想,他為什麼要發聲追兇?他的冤案已經清洗,無罪釋放了,獲得了自由身,而且還能申請幾百萬的補償金。此時的他最重要的是獲得了自由,為什麼還要再扯當年的案件?這個案件太沉重了,讓他沉冤26年,他不想再在這個案件中度過自己的餘生。如果他發聲追兇,那他整天面對的還是各種調查,各種配合,以及各方的輿論壓力,這不是他想要的。他現在最想的就是拿到補償金,和家人快樂地生活。
結束語:最終司法機關會不會重啟這個案件,我們不得而知。在90年代,由於當時的刑偵技術還沒有現在這麼發達,導致案件始終缺少證據。而現在雖然科技發達了,但是已經過去了26年,要重翻舊案談何容易。且不說現在人員變動大,就單純是線索都無從找起。但是我還是相信正義的,我也是支援司法機關重啟案件的,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犯罪行為終是難逃嚴懲!
張玉環從一開始就是在申訴自己沒殺人!他只希望有人能相信他是清白的就好。他不可能也不敢說,讓公安機關為了證明他的清白,去抓真兇這樣的話!
假如是我們自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我們是不是也只能為自己喊冤?努力證明自己無罪就好?誰會傻到說讓警察去抓真正的殺人犯!
我估計他要是一直嚷嚷讓警察去抓真兇這樣的話,應該也就沒有他今天披紅掛綠的無罪迴歸了。
其實我也和大多人一樣 ,一直在懷疑張玉環他是否真的沒殺人?我也覺得他身上的疑點太多了!我想這也是公安機關當年為什麼要認定他是殺人兇手的原因。
他身上的疑點真的太多了!比如他的手背上新鮮的抓傷是怎麼來到?裝死體的那條麻袋上的補丁他家裡能不能找到相同的布料?捆綁麻袋用的繩子是不是和他家裡的一樣?其實這些物證如果經過嚴謹的檢驗是能提取到證據的!
但是因為當時辦案人員的不嚴謹,居然沒有從這麼多疑點上提取到一樣證據!正是因為沒有了直接的物證,所以張玉環才能翻案成功!
我們從他和他家人嚴謹的申冤態度上就能看出來他們是懂法的,他們不是盲目的在申冤。
只有什麼都沒想的人,才會簡單粗暴的喊著讓警察去抓住真正的兇手,因為我們普通人都會覺的只要抓住真兇!就能證明自己的清白!
為什麼我們會這樣想呢?那是因為我們真的自己不是真兇!
細品張玉環案的前因後果,我發現張玉環是個厲害的精明人,是個戲精。他為什麼不發聲追兇?是因為他心裡也清楚,他永遠都是該案中最接近真兇的那個人,是第一嫌疑人。他對發生在他身上的種種巧合和細節都無法做出合理的解釋,無法自證清白。
面對檢方對他殺害兩條人命的指控,他自己也清楚,他必死無疑,然而判決的結果是死緩,精明的他立即嗅到了一線生機,那就是雖然他不能自證清白,但司法機關也不能完全證明他有罪,他立即以刑訊逼供為由推翻了自己的口供,和他在家的大哥一起開始了漫長的申訴之路。
該案有基本完整的證據鏈,瑕疵是缺少直接的證據或目擊證人,目擊證人當然是沒有的,最有利的直接的證據就是兇手留在被害人身上或兇器上的指紋,但遺憾的是由於落水,按當時的技術條件無法提取。這也是張玉環罪當死刑立即執行最後卻只判了死緩的原因。
在依法治國的當下,法院按照‘’疑罪從無‘’的法治精神依法對該案進行了改判,重新判決張玉環無罪,讓他重獲自由,這是我國依法治國程序中的一個重大進步。
這裡有個認識的誤區,即該案不同於一般的冤假錯案,是法院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依法進行的改判,二者之間有本質的區別。
這也就是張玉環為何不發聲追兇的原因。
我們要知道,張玉環能夠被釋放因為“疑罪從無”,並不是他完全無罪,他還是有嫌疑的,還是第一嫌疑人。
如果說他現在發聲追兇,那麼有關部門會立馬重啟審查該案件,張玉環作為第一嫌疑人第一嫌疑人,也會被帶走調查,這才剛出來,為何還要受這種罪捏,這不是自作自受嗎?
再者說,你才剛出來就發聲,這不是公開叫板執法機關嘛,你就算不發聲追兇警方還是會繼續追查的,你這麼一叫的話,影響也是蠻大的。
張玉環應該也是諮詢王飛律師了有關發聲追兇的問題,王飛律師也知道此時發聲追兇百害而無一利,也沒有支援。
從他帶著紅花回家的那一刻,受害孩子的母親就離開了村子。現在村裡的村民也不接受他,依然認為他就是兇手,如果你此時再發個聲,那就是被認為在為自己開脫,反而嫌疑更大。
張玉環自身確實存在很多疑點,當年他回家喝水正好是孩子死亡時間,孩子被勒死後,他手上出現傷痕,裝孩子的袋子栓的繩子的缺口和他家的都能對上,警察詢問時,他又解釋不了,這個你讓人怎麼相信?
疑罪從無(釋放)與無罪釋放是兩個概念。疑罪從無並不是說是冤假錯案,並不是平反,只有真兇緝拿歸案了才會給他平反,定為冤假錯案。而真兇沒被緝拿歸案,那他還是嫌疑人。只是證據不足,只能先放了他。若發現了新的證據或是原證據鏈上取得突破,又會重新找將他抓捕歸案。
你發聲追兇,你追誰去呀,追你自己呀,你自己本身就是嫌疑人。
請題主發表一下你的高見,這一切都是為什麼???一個智慧手機都不會用的人哪裡發聲去?牢獄生活你應該去體驗,到了那裡都是人犯王法身無主的人了,誰都不敢有任何想法,剛放出來的人心神未定的還發啥聲?就是有那想法關健是手機都不怎麼會用不是,題主你在把事情帶偏方向!
這屆網友太嚴格了。
首先,為什麼要他來發聲?這是道德綁架。繼續追查真兇本來就是公安機關的責任,不是他的責任。他沒有這種義務,就算他不發聲,公安機關也會繼續追查。但是畢竟已經過去26年,犯罪現場已被破壞,蒐證難度不是一般的大,真兇是誰?世人可能永遠無法知道。
再者,如果我是張玉環,我也不會現在著急找真兇。在監獄待了26年,剛剛才恢復自由身,有太多自己的事情要處理了。如何重建與兒子的感情, 面對鄉親父老的非議,思考未來的路怎麼走,如何步入生活的正軌,如何重新生活等等。要面對的事情大多了,現在無暇顧及也是情理之中。
雖然他已經被法院判無罪,但畢竟他因這個案件,所受的苦難太多了,想回歸平靜也是無可厚非的。
1。其實,張玉環的無罪釋放,是因為警方目前還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他就是兇手,這不代表他一定就是清白的;張玉環是個非常聰明的人,他心裡非常清楚他自己永遠是該案中最接近真兇的那個人,法律術語叫第一嫌疑人;迄今為止,他對當年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各種巧合都沒有說清楚————最低是警方沒有公佈;也就是說由於細節交待不清,他個人目前也無法自證清白。
檢方當年認定他殺害了兩名兒童,而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何況是兩條人命呢?結果他並沒有被判為死刑立即執行,再加上警方對其進行了刑訊逼供;他心裡一定明白警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殺人,在這裡,他發現了一線生機;於是他立即以警方對自己實施了刑訊逼供為由推翻了原來的口供,並且和大哥開啟了申訴模式。
其實,這個案件證據還是有的,可惜沒有直接的證據如殺人犯的DNA鑑定報告(想來被害者的 指甲中一定有罪犯身體殘留物,可惜當時沒有提取)或者是現場的目擊證人或者是兇手留在被害兒童身上的指紋,由於發現屍體時已經在水中了,想來依二十六年前的技術條件是無法提取的。
中國是依法治國的國度,法院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對該案進行了改判,重新判決為
張玉環無罪
;顯然這是我國法治程序中的又一個重大進步;籍此,張玉環也重獲了自由;其實,這個案件
不是冤假錯案
,只是由於證據鏈不完整,法院奉行了‘’疑罪從無‘’的原則,遵照法律程式進行了改判;也就是說,張玉環現在不一定就是清白之身————不過,誰也不能證明他殺人了!想來,張玉環沒有發聲追兇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有上面陳述的因素存在。
2。畢竟失去了近27年的自由,張玉環出獄後要處理的事情太多了;首先要和睦與自己親人的關係,自己要適應日常生活;由於與這個社會脫節太久了,你認為對他來說發聲捉拿真兇重要,他可能認為討回自己所蒙受的經濟損失是當務之急。
3。由於警方公佈的資訊極其有限,想當福爾摩斯、柯南、狄仁傑的一大群網友失去了判案的證據,沒有展現自己的偵探能力的空間了,也沒有辦法如杭州許國利殺妻案一樣地為警方提供線索了,更沒有多少人鼓勵張玉環發聲追兇。
4。他本人也不具備發聲追兇、一呼百應的能力,更沒有現在就想方設法洗清冤案的願望,現在的生活對他來說是美好的,他應該享受為先;又對社會 來說,這也不是他應盡的義務;兩個孩子當年究竟是自己溺水而亡,還是被他人加害後拋進了池塘;由於警方公佈的資訊極其有限,現在不好說。
假如兩個孩子是自己不小心掉入了水池,那追兇就完全沒有必要了,張玉環現在也不敢說這樣的話;尤其是由於融入社會還需要一段時間,他都不知道自己現在應該做些什麼!設身處地,是你也應該非常謹慎,甚至於小心翼翼,不是嗎?禍從口出,萬一說錯了話,惹火燒身就不說,還會連累別人的。
5。上個世紀九十年代辦案時,偵查機關的的部分工作人員由於素質問題,常使用違規的手段;張玉環出獄後說自己受到了包括警犬撕咬在內的刑訊逼供,現在張玉環回想起來還心有餘悸;他對這種野蠻行徑深惡痛絕,他現在有一部分心思放在要為自己討回公道的上面,就是要讓傷害自己的辦案人員受到應有的懲罰,還沒有開始考慮發聲追兇的事!
因為他目前只是疑罪從無,並不是完全無罪,還是第一嫌疑人,如果要重查本案還是會第一個從他開始調查。不過我覺得他現在也沒空,他現在等著找國家要賠償。
他為什麼不發聲追兇有一部分是因為如果他發聲追兇第一個還是會調查他,他還是會牽扯其中,另外個原因就是因為他就算不發聲追兇警方還是會繼續追查的,因為現在這個問題已經引起非常的轟動了,不管是為了堵住群眾的嘴還是為了這個事實真相還是會調查的。
另外我覺得可能是因為他知道兇手是誰,所以他不會強調。
從他出獄到帶著紅花回家,受害孩子的母親就離開了村子,因為無法接受自己恨了二十幾年殺害自己孩子的兇手現在因為沒有證據被放出來。
而現在村裡的村民也不接受他,因為在他們心裡他就是兇手,為什麼呢,因為在過去沒坐牢之前估計他的人品也不怎麼好,或者是性格比較偏激,村民們都知道這種事他是做的出來的。
再加上當年警察調查時那麼多證據,他都無法解釋,回家喝水正好是孩子死亡時間,孩子被勒死後他手上出現傷痕,裝孩子的袋子栓的繩子的缺口和他家的都能對上,並且他解釋不清自己那天具體的行動。
其實我覺得不管是誰都能從這些證據裡面第一感覺他就是兇手,我覺得到底是不是兇手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或者是警方能抓到兇手,能夠拿出有力證據。否則他一輩子都還是兇殺案的第一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