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弒母案,在我們每個人的心靈上都深深地劃了一刀,讓我們感到心痛難忍。
吳謝宇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依法對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下面讓我們來回顧一下吳謝宇犯罪的經過:
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併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並在屍體上放置床單、塑膠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
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 用於隱匿身份。
就是這樣一個罪大惡極的人,8月30日不服一審判決,要求提起上訴。其親屬也在諒解書上籤了字,表示願意諒解其行為。
一個北大的青年才俊,做出了這樣喪心病狂的事情。對自己親生母親痛下殺手,事後並無半點愧疚之心,反而變本加厲,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都是不可饒恕的。親人的諒解,或許是出於血脈親情,但只能是代表個人感情,不能代表法律公正的判決。
能不能再次認定為死刑,法律自有公斷,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的人,已經是天理難容,我們期待著法律的公正判決,讓壞人受到懲罰,讓正義的陽光更加燦爛。
到底是自家親人
誰家人想讓自己的親人去死,這很正常麼,死了的活不成了,儘量少死一個為好,
他不能逃避死刑,罪惡深重。家人支援改是親情在裡邊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