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真愛!想放怎麼就能放得下?
分手了,別加了。無法回到過去,男人做到和好如初。女人做不到的,上次的陰影永遠是她心中的結!一別兩寬吧
加回來唄
不要留遺憾
如果覺得她的好,愛還在就把她追回來,你就先問問她對你的看法,和你能接受她的要求條件符合你的家庭生活條件改善…如果她都不管家庭和老公的要她幹啥…
3個月,最後刪了。說明有矛盾,有過傷害。
別追了,就算複合,不久還會分手,而且極易分手。那種感覺已經回不去了,傷疤在,連說話都變得小心翼翼,那種害怕與恐懼時刻存在,做什麼事都變得刻意,更累。
想法設法加回來,把握住,相愛的話就更加要珍惜啦
那就勇敢去追回來
早幹什麼了?
要追應該三個月前追。現在才追黃花菜都涼了,早幹嘛去了。女人剛開始提分手都是鬧彆扭想讓你哄哄而已,你這樣三個月不聯絡她。人家逐漸走出來了,沒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