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在等工資期間,要求給付誤工費,要看是在什麼情況下。
第一,假如工地已經結束,按照合同約定或者口頭約定,在承諾期內沒有兌現,那麼承諾期向日的時間,應該由包工頭承擔誤工費。如果是承建方承諾的日期,則由承建方(也就是專案部)來承擔誤工費。
第二,如果是工人半途走人的,也就是工人自己由於某種原因,不願意乾的,包工頭已經承諾了付款時間,但是工人仍然執意在工地上等工資的,那麼就不應該有誤工費的說法。
總之來說,工地上的工資不像某些企業或者單位那麼爽氣,只要自己感覺這個錢跑不掉,不建議死等工資,只要寫個條子,留個證據,並且約定好什麼時候付錢,一般情況下,只要包工頭拿到錢,故意耍賴的人還是比較少的,只是要求我們在做工期,一定要把包工頭的底細摸摸清楚,不建議在網上去找工作,不知底細的包工頭千萬不要給他做工,這是幹了二十年建築的工人給你們的忠告。
包工頭承擔。透過法院解決。
您好!首先要看對於等工資期間的誤工費有沒有約定,基本來說是沒有的。等工資期間的誤工費由用人單位或者包工頭等承擔,目前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農民工勞動後等工資期問的誤工費,如果建設方與工程包工頭簽訂的協議中,已明確工程總包了,那就應該由包工頭承擔。但是由於建設方沒有按工程總包進度發給工程款,包工頭沒有錢發農民工的工作,就應該另將別論了。建設方與包工頭協商解決。總之政府相關部門對拖欠農民工的工資是有具體規定的,都是為了農民工的勞動權力和利益受到保護。為此,農民工們不作急我相信很快會得到解決的了。
還異想天開地奢望誤工費,能把工資一分不少地拿到手就不錯了。
還想誤工費,能夠把那幾文工錢順利拿到就謝天謝地謝他八輩祖宗了
由弱者承擔,因為身在叢林。
農民工靠賣力氣吃飯,也沒什麼後臺,不管等多長時間,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錢就算是燒了高香了,真有誰能得到務工補償,那真是痴人說夢。
作為發包方,工程款及時到位了,作為承包方負責人拖延發放工資,很明顯找包工頭,孩子淘氣找孩子他父母,先單位領導不管用吧,這問題提出的有點怪異。
由公司負責!
按道理應該是拖欠工資方承擔,但現實情況是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