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法訴訟:要回共同財產及孩子的扶養費。
哈哈,你還不如要回結婚花費錢呢,怎麼想的,現在離婚了就考慮孩子的撫養問題,別扯這沒用的,孩子是你倆共同撫養費責任,誰也不能逃避,她不拿撫養費就去法院告她。
謝邀!我就想說你,離婚前你幹什麼了?
我有些沒看懂問題。不過想了一下大概明白了。
女方不願要孩子對吧。所以孩子現在歸你。其實換個方式要一樣的。要求女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嘛。如孩子已成年,根據你的描述,孩子屬於無勞動能力且特殊困難的殘疾人群體。當親媽的依然有繼續撫養的義務……
透過你的問題可以看出你們已經結婚生子了!按照法律規定,離婚的話彩禮是不能返還了,但是孩子的撫養費你是可以要求她承擔的!
共同財產跟撫養子女不是一回事。原則上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協商處理。雙方分割或者全歸一方,只要雙方無異議都是許可的。司法機關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採取平均分配,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權益。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至於撫養的方式或有哪方撫養,這些雙方可以協商處理。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支付養費。
你夫婦離婚,女方不願撫養子女,財產方面可以平分,女方應向男方支付撫養費。女方也可將自己應分的夫妻共同財產折抵扶養費,不足部分另行支付。
婚前三萬元共同財產? 這個表述有點看不懂
不過不管什麼錢,既然已經離婚了,協議已經生效,是不可以隨便再要對方的錢的,如果當時約定了雙方一起撫養女兒的,現在不支付撫養費,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撫養費。
謝謝邀請。共同財產應該是夫妻共同所有,建議您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前妻提共用財產與撫養費。
讓法院強制執行,但需要時間,如果女方沒錢官司打贏了也白搭
你說的是兩回事,混不到一塊。撫養費可以透過法院來判決執行。
婚前財產是你自已的,可以要回
扶養子女責任是二人共同承擔,不用經過對方認可願意。這是法律規定沒有討價還價權利。對方有條件該出的費用必須得出。
要她不一定好好給你,就認了吧!不過孩子撫養費那是一分不能少的,你好好對待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