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姐妹共同買房,寫妹妹名字,妹妹還貸,姐姐負責生活,可否?姜小馨愛生活2021-08-16 20:45:05

莉單身買經適房,妹妹幫1萬首付,搬進新房,當付房租了

莉老家山西,畢業留在了煙臺。為了省房租,一年搬一次家,苦不堪言。

2008年,趕上經濟適用房,莉作為大齡青年,符合條件。申請填表後,稽核透過,等通知去抓鬮選房。

可是,5萬的首付,怎麼湊?

雖說工作了5年,可工資不高,還要寄回家裡,手上統共不到2萬,老家還有唸書的小弟,父母是指望不上了。

好在妹妹畢業後,也留在煙臺,剛畢業兩年,跟她搬家也搬夠了,拿出自己攢的1萬。還差2萬,姐倆這個朋友2000,那個朋友1000的借,最後套了信用卡,湊足首付,把房子買了下來。

姐妹倆在這個城市終於有了家,有了安定的住所。

未婚姐妹共同買房,寫妹妹名字,妹妹還貸,姐姐負責生活,可否?

經適房審查嚴格,名額是莉的,妹妹無法成為共有產權人,所以,房產證上是莉獨有。

後來,莉邊還房貸,邊還了所有借款。該還妹妹那1萬了,妹妹說,不用還了,反正房子我也出錢了,就當租房了

噎的莉一跟頭,妹妹即使沒出錢,當姐姐的還能不讓她住了,還得管她要房租了?

妹妹這是不高興了,首付明明有自己的份,房子卻跟自己沒關係,心裡不舒坦了。

父母偶住,外甥女週末來住,兩室擁擠,妹妹商量買大房子,共同付首付,寫妹妹名字,妹妹工資還貸,莉負責姐妹倆生活

姐妹倆一起住了快10年了,都單著,如今妹妹都36了,物件影兒都沒有,莉更不用說了,老大難。

近幾年,父母每年來過年,兩室的房子就略顯擁擠。

去年,外甥女也考學過來了,週末也來,東西越來越多。

妹妹就商量莉,再去買個三室的吧,多出一室,過年父母來,平時父母不在,外甥女來,都有獨立空間,也不至於太擁擠。

經過10年積累,姐倆預算買個100萬的,首付30萬左右,最多不超過40萬。這意味著莉至少要拿出10-15萬首付,甚至20萬。

未婚姐妹共同買房,寫妹妹名字,妹妹還貸,姐姐負責生活,可否?

妹妹是首套,還有公積金,以妹妹的名義買,首付、利率都合適。妹妹工資用於還貸,莉的工資用於兩人生活。

商定後,就到處看房。可看好的都超預算,看了一兩年。

期間,莉換了兩次工作,妹妹所在單位面臨解散,姐倆工作不穩定,也擔憂買房後不能應付,一直未買。

最近,房價大跌,兩人又蠢蠢欲動。

昨天,跟莉吃飯,說起此事,我給的建議是:

一、房子讓妹妹自己買,自己還貸,屬於她的獨立產權房,你不要摻和。

二、妹妹能付多少首付,就買多大的房子,按她自己的首付與還款能力來,首付,貸款都由她自己決定,將來有問題,她怨不著你。

三、你當年買房,妹妹支援你1萬,她現在買房,你可以支援她2萬、3萬都行,還了當年她幫你的情,讓她心裡舒坦。

四、你們買共同買大房子的初衷:父母,外甥女來住,住得來,不擁擠。這個理由太牽強。父母不是常年住,外甥女現在週末來,畢業後何去何從還未知。妹妹獨立買個小點的房子,父母來兩家輪著住,外甥女週末來,想找哪個姨,隨她。現在的交通這麼方便,就是天天聚聚也容易,聚完各回各家,幹嘛非得擠在一起?

五、如果跟妹妹共同出資購買,那不是出資1萬2萬,而是要出資10萬甚至20萬。以後,有一方結婚了,房子就不是兩姐妹的事了,就是兩家的糾葛了,或是哪天需要賣房子,又不知道會出什麼么蛾子,但凡涉及到利益,反目成仇的機率就很大。為拆遷,父母與子女反目的比比皆是,更何況姐妹呢!親兄弟明算賬,真要一起買了,又哪能算的清楚啊,算不清,反目是必然,何必呢?

六、莉的房子還有3年就還完貸了,可以鬆口氣了。跟妹妹共同出資買大房子,不僅掏空了積蓄,以後的日子,絕對不允許失業,低谷,妹妹工資全付貸款了,兩人的生活,孝敬父母,都壓到她一個人身上了。年過四十了,工作上競爭力越來越差,還要把妹妹的生活也揹負上身,給自己套上枷鎖,就為了偶爾來的父母,不常住的外甥女來不擁擠?何苦呢?

七、你跟妹妹不可能永遠相互依靠,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妹妹有了自己的房子,會搬走的,有了物件會結婚,你最終依靠的還是自己,這個歲數了,必須要為自己打算。

我說的有道理嗎?

未婚姐妹共同買房,寫妹妹名字,妹妹還貸,姐姐負責生活,可否?

未婚姐妹共同買房,寫妹妹名字,妹妹還貸,姐姐負責生活,可否?獨一無二的玉馬2021-08-22 23: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