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十不準:1 不準擅離職守。
2 不準著非制式服裝上崗,保持警容嚴整。
3 不準說髒話、粗話,要禮貌待人,文明執勤。
4 不準監守自盜。
5 不準在哨位坐、臥、依靠、吃東西、看書報、聽(收)錄音機或做與保安員無關的事。
6 不準串崗、脫崗、臥崗。 7 不準擅自動用保安員區域內的任何物品。
8 不準在哨位上給陌生人看東西或帶煙、火等不該有的物品執勤。
9 不準留親友和其他人員在保安員區域內住宿。
10 不準利用執勤之便亂拉各種關係,找單位領導辦私事。 保安八不禁: 1、 禁止保安人員在上班期間喝酒。
2、 禁止保安人員打罵人,刑訊逼供等違法犯紀行為。
3、禁止保安人員接受違法嫌疑人的請吃,送錢物。
4、 禁止保安人員為非法活動提供保護。
5、 禁止保安人員對前來質詢、求助的遊客採取冷漠、生硬、蠻橫、推諉等不負責任的態度。 6、 禁止保安人員採取不文明語言進行服務。
7、 禁止保安人員在管轄區域內蹲、趴、躺、嬉笑打鬧等不文明行為。
8、 禁止保安人員違反各項管理制度及規定。